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人员,2020年前将全部转企改制。
转制单位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联合发布:

根据通知,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其实早在2011年4月初,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该表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根据事业单位的分类和改革的总体目标,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目前已进入改革倒计时阶段,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各省市是否能全部完成改制?关于编制、薪资、待遇、前途等方面,更是直接牵动大家的心。其实,现在的改革已经是进行了很多的试点行动,并且对于事转企的模式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近两年,建筑业提得最多的就是改革,随着时代的发展、工程的复杂度,要求建筑施工管理必须实现与互联网的融合,主动走进大数据时代,在智慧工地的应用变得越来越广泛,对行业监管的智慧化应用提出了挑战。同时在国家政策层面,明确提出了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加快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智慧工地”相适应的行业智慧监管应用也逐步发展起来,与智慧工地现场应用系统的方式类似,采用物联网、移动等新技术对工程现场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