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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员”取消后续 | 住建部: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培训和鉴定

发布时间:2019-01-17 16:25:44 134697


2018年1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包括“八大员”在内的现场专业人员全部停考、停止发证。
以“八大员”为例,是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的。但是在实际施工中,这些人员、证书目前还是不可或缺的。取消之后,该如何做好后续衔接?
刚刚,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对此予以明确。
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培训。
2、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补助,按照相关要求申请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也就是政府购买服务。
3、职业技能鉴定坚持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分级分类开展评价。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5、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作为实施承接机构,统筹管理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省级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依托大型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发展一批职业技能鉴定站点。
7、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考评人员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和诚信评价。

··.png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建人﹝2019﹞5号


为全面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精神,现就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相互衔接、系统推进的总体目标,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有力支撑。对从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国家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培训,推动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职业技能鉴定坚持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分级分类开展评价。按照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化、信息化、高效能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二、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
(一)依据国务院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总体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承接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统筹管理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系统对接;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求,配合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收费立项等工作;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归口管理,指导监督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定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要按照地方财政、物价等部门规定,办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所需必要手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点认定标准,做好本地区内拟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布局,依托大型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发展一批职业技能鉴定站点。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考评人员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和诚信评价。加大检查力度,对于质量不达标、整改不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人员,采取公开信用信息、暂停相关工作直至清出目录清单等措施。
三、有序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要求,制定发布职业技能鉴定站点、考评员、督导员等相关标准和配套工作制度,加强考评员、督导员培训,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在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应用,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便利服务。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
积极争取相关经费和补贴。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补助,按照相关要求申请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推动完善经费补贴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建设水平。鼓励依托技能交流传承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加大资金、人才等方面投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组织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降低材料消耗等成本,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
(四)
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通过职业资格评价等多种形式,畅通职业技能提升渠道。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中央和地方人才培养、人才激励政策,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形成培育技能人才的良好环境,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
坚持试点先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选取2-3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选取本地区1-2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力争2019年第三季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9年12月底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各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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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员取消后,建筑行业还有哪些证书可以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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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证书

1)注册建造师

一、二级建造师,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发证。

2)造价工程师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个部委联合负责。

(1)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2)二级造价工程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3)注册消防工程师

由公安部(往后改为应急管理部)与人事部发证。

4)注册监理工程师

发证机构,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

5)注册土木工程师

分岩土专业、水利水电专业、港口航道专业。

6)注册注册电气工程师

分供配电专业和发输变电专业。

7)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三个专业。

8)注册建筑师

分一级和二级建筑师。这个要求比较高。

9)注册结构工程师

分一级和二级结构师。

10)注册安全工程师

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往后改为应急管理部)。

另有:注册咨询师,城市规划师,房地产评价师,土地估价师,化工工程师,安全评估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环评工程师等也是比较常见的注册类证书。



职称类证书

职称证书可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是指取得大专、本科等以上学历,并且系工程类专业,通过地方企业由各省市的人事局、职改办等部门评审,或具有独立评审权大型企业如(央企中建、中核等)各自颁发。


本地企业可通过考试指导中心报考,并到人事局立户取得评职称的条件。

职称证的种类非常多,行业内部使用广泛,但含金量较低。常用专业有:

(1)暖通/暖通空调

(2)给排水

(3)机械/机电/机电工程

(4)自动化类

(5)园林设计/园艺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

(7)工民建

(8)建筑学

(9)市政/公路

(10)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

(11)水利水电/化工

(12)建设设计/测量

(13)建筑/建筑施工

(14)建筑电气类

(15)园林绿化等



岗位类证书

项目经理证

(原一级二级项目经理资质根据建设部文件2008年3月退出使用,由注册建造师证书取替,但三级项目经理作为新企业成立评审资质时,暂保留使用,继续由原建筑培训中心培训此项目)。

操作证

操作证(有危险操作的一线技术工人的证书)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

①电工

②焊工

③高空作业(架子工)

④制冷工,颁发IC卡式绿色皮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二年一审。

(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证

①厂内机动车(电瓶车、叉车、推土机、挖机、装载机等)司机及维修。

②起重类(非建筑业起重,龙门吊、行吊、汽车员等司机、维修)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员二年一审。


三类人员证书

三类人员证书(安全许可证挂勾的证书)

(1)A证

企业负责人。如:总经理、总工、总会、副总等,需考取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B证

项目负责人。主要指:持建造师及担任项目经理,需考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这个证可能投标时用不到了,但是审查项目负责人资格时,估计会用到。

(3)C证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这个现在可以忽略了……

此类证书,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报考。由建设厅安全考核办发证。



技工类证书

技术工作人员水平证明,也是普通技术工种的上岗证。

由各级劳动部门颁发,是一种等级证明,用来区别操作证人员水平高低的证书。


(1)原持有操作证的电工、起重、架子工、厂车、焊工基础上,到劳动部门考取职业资格等证级,不作上岗证用。


(2)没有操作证的测量放线工、管道工、木工、砌筑工、防水工、钢筋工、砼工等工种,持有本职业资格证书,除区别高低水平外,同时作上岗证用。


在建筑业,近两年来,提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改革,建筑业的改革正在全面展开,2019年,各项政策将进一步推进。建筑公司和建筑工人作为建筑业的支柱,占改革的一半以上,谁抓住国策+行业趋势带来的风口,谁就能抢占商机!


全球共德智慧工地是以数据整合、协同互动、服务高效、智能分析为目标,以先进的理念和信息化技术,采集、整合、分析各类环境信息,建设一套覆盖全面、技术先进的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为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提供智能化、可视化的工地信息应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服务,为政企实现“云信息化管理”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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