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广东、重庆已明确
发布时间:2018-12-28 10:19:02 59621
今年9月,人社部劳动监察局下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各地方政府: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
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
11月16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要求施工工期二年以上的大型项目,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12月20日,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要求: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广东
1、施工过程结算:
承包人在每个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结束后14天内,向发包人递交本期已完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价款额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
双方或一方发现已签发的施工过程结算支付证书有错、漏或重复的数额,发包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
2、结算节点:
工程分标段施工的,以标段完成后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
以完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
规模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一年以上的,以完成分部工程的进度节点或时间(季、年等)节点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
以完成工程功能内容或专业工程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
3、合同价款调整:因工程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价款调整而追加(减)合同价款的,发承包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当期施工过程结算同步办理价款结算。
4、支付担保与履约担保: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不高于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发包人应提供与承包人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5、未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推行高保额履约担保,加大建设资金落实监管力度,对发现工程款拖欠的依法予以停工。
重庆
1、自1月1日起,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2、选择有条件的项目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行。
3、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价方法,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和支付上限。
4、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
5、实施过程结算的项目,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预售资金时,给予政策支持。
文件原文: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的施工过程结算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以下简称“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发承包合同范围内,发承包双方结合项目实际,依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或工程进度节点,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或标志性节点形象工程的价款进行的计算、调整、确认和支付等活动。
第四条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期二年以上的大型项目必须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鼓励其他工程项目依据本办法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第五条 从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实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六条 发包人或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以下简称“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审施工过程结算,除发承包双方共同委托外,造价咨询人不得就同一项目同时接受发承包两方的委托。造价成果应由编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署和盖执业印章,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施工过程结算计量与计价主体主要包括发承包双方和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项目投资的计量与计价成果进行监控的机构或评审人。
监控机构或评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程序等对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的计量与计价成果进行有效监控或评审。
第八条 计量与计价主体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施工过程计量与计价义务,承担未尽计量与计价义务的责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第三方审核(审计)的,审核(审计)机构应对其计量与计价审核结果承担责任。各责任主体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准确、真实和合法地开展计量与计价工作。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对其计量与计价成果的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合同价款约定
第十一条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施工过程结算的支付周期或完成进度节点(统称“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的依据、程序和方法。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可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期及分部(工程)验收需要等参照以下一种方法或若干方法确定:
(一)工程分标段施工的,以标段完成后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
(二)以完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
(三)规模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一年以上的,以完成分部工程的进度节点或时间(季、年等)节点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
(四)以完成工程功能内容或专业工程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
第十二条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合同履行过程工程价款的计量、计价、支付等事项:
(一)预付工程价款的比例(金额)、抵扣方式、支付及其时限;
(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要求、支付计划、抵扣方式、支付及其时限;
(三)工程进度款的的计量与支付方式、比例(金额)及其时限;
(四)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其时限;
(五)工程变更、索赔、签证的程序、价款确定、支付及其时限;
(六)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幅度)以及超出约定时的调整办法;
(七)市场价格涨落的调差范围、程序、价款确定、支付及其时限;
(八)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价款的编制与核对、支付及其时限;
(九)工程质量保证金或保函及担保的金额、扣留方式及其时限;
(十)工程履约担保、工程保险的方式、时间及费用;
(十一)提前竣工和误期赔偿的计算方法、确定程序及支付或扣减时间;
(十二)不可抗力的事件约定、费用承担说明及计价办法;
(十三)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限;
(十四)与履行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相关的其他事项。 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明确双方的履约保证。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承包人以联合体的方式中标或者以联合体的方式承揽工程的,应当以联合体的名义提交履约担保或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交各自承担施工范围内相对应责任的履约担保;
发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不高于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发包人应提供与承包人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发承包双方的履约保证可依据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周期的价款额与合同金额的比例调整担保额度。当剩余合同价值已不足原担保金额时,发承包双方可调低担保额度,但重新提交的履约、工程款支付保证的担保金额不应低于剩余合同价值。
第十四条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施工过程结算款的计量、价款支付节点周期。支付周期应与计量周期一致。
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已确认的本周期已完合同价款报告,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办理过程价款结算,支付施工过程结算款。
第十五条 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或完成工程进度节点,依据以下规定进行施工过程结算:
(一)发承包双方可参照本办法第十条确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进行施工过程结算,一个工程可分为多个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即项目工程总(最终)结算可分为多个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过程结算编制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发包人递交施工过程结算报告及相应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过程的结算核对、确认和价款支付。
(三)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及其单价以及各项费用计算、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人工和材料价差、工程索赔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合同履行期间,因工程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价款调整而追加(减)合同价款的,发承包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当期施工过程结算同步办理价款结算。
第十七条 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工程计价合同类型按以下方法进行施工过程结算:
(一)采用总价合同的,按合同约定确定施工过程节点工程价款,并对该节点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施工措施、工程索赔以及价差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
施工过程结算的措施费按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费用与合同工程分部分项总费用的比例乘以合同工程总措施费用计算。
(二)采用单价合同的,计算或核定按施工图完成的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范围内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价格和工程价款,并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措施、工程索赔以及价差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
施工过程结算的措施费可按以下计算:
1、按系数计算的措施费依据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实际完成的工程费用按规定乘以系数计算;
2、按子项列项的措施费按当期完成的工程施工措施工作量计量及计价计算。
(三)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完成的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范围内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措施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有关税费。
施工过程结算发生争议时参照本办法第五章争议处理解决。
第十八条 发承包双方要加强施工过程的造价管控,及时对工程合同调整的事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手续。凡经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协商确定并签字的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价款,应在施工过程结算中同期办理,不得因发承包双方现场代表的中途变换而改变其有效性。
第三章 计量与计价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应按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
工程质量合格的,发承包双方应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不予计量。
第二十条 承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按约定过程结算周期计算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及价款,并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审查核对。
第二十一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计量与计价可由发承包双方和造价咨询人按照下列分工完成。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开展计量与计价工作的,视为未尽工程计量与计价义务,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一)承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按规定时间计算本过程结算周期已完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程序和时限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共同做好现场计量等工作;
(二)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按规定时间核实承包人本过程结算周期已完工程量和对应的价款,在规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计量与计价结果的核实、调整和通知等指令;
(三)发承包双方和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人按合同约定时间签字、确认本过程结算周期已完工程价款额。
第二十二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主体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对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进行计算;质量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合格后的过程结算当期补充计算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作,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调整办法计算实际工程量。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超出合同范围、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 计价主体应以计量为基础、以合同为依据对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进行计价;质量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合格后的过程结算当期给予计价。发承包双方和造价咨询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算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国家、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计价规定计算施工过程结算价款。
第二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施工过程结算的计量计价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承包人应在每一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
(二)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本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后,应自行组织或委托符合条件的造价咨询人依据过程结算资料核对已完工程量和对应的工程价款额;
(三)受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和对应的工程价款额,并将结果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需现场计量的,造价咨询人计量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四) 承包人收到造价咨询人现场计量通知后在约定时间不派人参加计量,则视为承包人认可造价咨询人的现场计量结果;
(五)造价咨询人不按规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现场计量,则承包人可不认可造价咨询人的现场计量结果;
(六)造价咨询人收到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与计价或未向承包人通知计量与计价结果的,则从第15天起,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已被认可;
(七)承包人认为造价咨询人的计量与计价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与计价结果通知后的约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与计价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过程等资料,否则视为承包人认可造价咨询人的核实结果。造价咨询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约定时间内会同承包人对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合同当事人;否则视为承包人的书面意见已被认可;
(八)承包人同意计量与计价结果,发包人在收到造价咨询人计量与计价结果后的7天内未签字、确认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造价咨询人的计量与计价结果;经承包人催告后,发承包双方又未达成延期计量与计价协议,导致无法施工的,承包人可停止施工,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九)发承包双方对工程计量与计价有异议且无法达成协议的,应提交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社会组织或双方共同委托的造价咨询人、纠纷调解员进行调解;
(十)发承包双方可根据结算进度,按合同未结算金额的约定比例调整发包人、承包人履约担保。
第二十五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中涉及变更、新增工程单价调整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已有的单价结算;
(二)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可以参照类似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过程结算原则商洽,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时限内(合同约定有时限的,从其约定)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退回相应的履约担保。
经发承包双方签署认可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应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应再重新对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内容进行计量计价。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等于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全部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的工程价款与符合施工合同要求且施工过程结算未计算的价款之和。
第四章 结算价款支付
第二十七条 价款支付应以工程计量结果为基础,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核实;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不予或停止支付。
第二十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价款应依据合同约定,按照国家、省有关计量与计价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递交、核实和支付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实际完成的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价款额。
第二十九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施工过程结算价款额支付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承包人应在每个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结束后14天内向发包人递交本期已完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价款额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施工过程结算,并在发承包双方确认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本期已完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价款额。合同没有约定施工过程结算支付比例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支付比例支付,发包人应扣回的有关款项,同期抵扣。
第三十条 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发现已签发的施工过程结算支付证书有错、漏或重复的数额,发包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承包双方复核同意修正的,应在当期的过程结算款中支付或扣除。
第三十一条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款项,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应付款的利息。
发承包双方达不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可按担保保函规定的索赔程序向发包人担保的保证人出示相应的索赔文件,向保证人索赔施工过程当期发包人应支付的结算款项。
第三十二条 发包人收到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包括发承包双方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等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内(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在约定时间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 根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办理支付竣工结算款,到期没有办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不能按要求支付结算价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以抵押偿付方式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五章 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的争议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本办法;
(三)工程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索赔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四)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计量和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第三十五条 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如按第三十七条协商处理仍存在争议或纠纷,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发承包双方可共同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社会组织或聘请有能力的第三方造价咨询人和纠纷调解员,遵循合法、合规、平等、诚实的原则进行调解解决争议或纠纷,无争议部分的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约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聘请造价咨询人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发承包双方对施工过程结算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由造价咨询人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暂定结果。发承包双方在收到造价咨询人暂定结果后,应在约定时间对暂定结果予以确认或提出意见。发承包双方对同意的暂定结果,应以书面形式确认,该暂定结果成为结算依据,对发承包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双方或一方不同意暂定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向造价咨询人提出,说明自己认为正确的结果,同时抄送另一方,此时暂定结果成为争议。只要不实质影响履约的,发承包双方应实施暂定结果,直至其被改变或确认为止。
第三十七条 发承包双方对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价款和支付有异议且协商、调解不成,无法达成协议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对于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有关工程项目手续和竣工结算、项目评优等予以优先;在日常监管中实施简化监督。
第三十九条 对于工程项目未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发生拖欠工程款以至引发拖欠工人工资的建设单位,在项目评优评先和后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第四十条 对于未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推行高保额履约担保,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建设资金落实监管力度,对发现工程款拖欠的工程依法予以停工。
第四十一条 对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施工过程结算款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第四十二条 对于工程项目应实施而未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建设单位,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并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应依法订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按照本办法(意见)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施工过程分包价款结算办法。
第四十四条 现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合同》文本内容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
渝建〔2018〕707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解决工程结算久拖不结的现象,完善工程结算办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和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要求,决定在我市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时间或进度节点),对已完工程价款进行结算的活动,其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署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再重复审核。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选择有条件的项目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行。
三、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发包单位应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价方法,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和支付上限等内容。
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发包单位需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施工过程结算相关工作。
四、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可根据建设工程的主要特征、施工工期,按工程主要结构、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月、季、年等)进行划分。
五、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等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六、施工过程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和结算资料,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计价。质量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合格后纳入当期施工过程结算;计量计价有争议的,争议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方式处理,无争议部分应按期办理施工过程结算。
七、施工过程结算完成后,发包单位应依据已确认的当期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结算款。
八、发承包双方和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合法、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地开展施工过程结算工作,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对推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十、对于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预售资金时,给予政策支持。
十一、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0日
一直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建筑施工领域备受关注。不久前,住建局已经开始启动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并向全区大力推广。 随着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的到来,根治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有了新办法,项目的管理人员可通过系统后台随时查询工地在场人数、工人与工程进度匹配情况、工人工资发放到位情况等信息,大幅提升了劳务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从传统到智慧工地的运用,全球共德为智慧城市建设迈出重要的一步,用信息化的科技手段智能管理工地大小事务。目前,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的劳动人员实名制系统已经在全国超过20个城市落地,为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到2020年实现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全覆盖的基本国策提供一站式服务与支持。 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示范项目 韶关市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综合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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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似乎已经成为一个城市发达与否的标志!以后佛山地区的高层住宅可能会买少见少!因为国家出台了建筑新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其中规定明确提到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最大值不超过80米的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显示,在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中,明确规定了容积率与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这意味着对小区环境规划建设上有了很大的空间限制,以后的小区内楼布局和住宅楼层间距将有所变化。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要限高啊?《标准》以塑造更加人性化的生活空间为目的,不鼓励超高强度开发居住用地,提出了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不超过80米的规定。而限高其实也有许多好处的:有利于合理控制人口密度和建筑容量的空间分布、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压力,有利于缓解应急避难空间、消防救灾能力对城市的挑战。有利于避免“高低配”等不良建筑空间形态对城市风貌的损害。如果真的实行,那么百米住宅将成为稀缺产品!当然目前佛山有没有实施,还是一个未知之数。另外该标准还规定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能展开休闲、体育运动的居住公园。今日商机【供求信息】中山市港口镇500亩商住地块出售位置:该地块位于中山市港口镇占地面积:一块占地271亩,另一块占地229亩,两块地合计共500亩。容积率:2.5土地性质:商住项目证件齐全,产权清晰,无负债,无抵押,无闲置费。【供求信息】佛山市(顺德新城)三洲某地块出售佛山市(顺德新城)三洲某地块出售地块优势:项目位置处在(顺德新城)规划核心地带,环绕周边有(城轨顺德站)、(地铁2019年开通)、(长鹿旅游休博园)、(高速路口)等,交通便捷,发展空间大,项目非常优质;占地面积:192亩地块性质:商住用地容积率:2.5有意者请联系我们联系方式:13360323388 / 0757-86327595客服微信号:1336032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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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员”取消后续 | 住建部: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培训和鉴定
2018年1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包括“八大员”在内的现场专业人员全部停考、停止发证。以“八大员”为例,是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的。但是在实际施工中,这些人员、证书目前还是不可或缺的。取消之后,该如何做好后续衔接?刚刚,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对此予以明确。1、《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培训。2、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补助,按照相关要求申请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也就是政府购买服务。3、职业技能鉴定坚持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分级分类开展评价。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实施和监督管理。5、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作为实施承接机构,统筹管理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6、省级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依托大型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发展一批职业技能鉴定站点。7、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考评人员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和诚信评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建人﹝2019﹞5号为全面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精神,现就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相互衔接、系统推进的总体目标,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培育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有力支撑。对从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国家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政策要求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以外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职业(工种)人员,按照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培训,推动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职业技能鉴定坚持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分级分类开展评价。按照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化、信息化、高效能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二、建立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一)依据国务院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成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总体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承接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统筹管理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系统对接;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求,配合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收费立项等工作;加强职业资格证书归口管理,指导监督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相应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定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机构要按照地方财政、物价等部门规定,办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所需必要手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点认定标准,做好本地区内拟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机构申报、认定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合理布局,依托大型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发展一批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考评人员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和诚信评价。加大检查力度,对于质量不达标、整改不合格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和人员,采取公开信用信息、暂停相关工作直至清出目录清单等措施。三、有序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一)建立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要求,制定发布职业技能鉴定站点、考评员、督导员等相关标准和配套工作制度,加强考评员、督导员培训,建立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务”在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应用,为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便利服务。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二)积极争取相关经费和补贴。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补助,按照相关要求申请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推动完善经费补贴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三)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建设水平。鼓励依托技能交流传承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加大资金、人才等方面投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组织管理水平和鉴定质量,降低材料消耗等成本,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职业技能鉴定方式。(四)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通过职业资格评价等多种形式,畅通职业技能提升渠道。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中央和地方人才培养、人才激励政策,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形成培育技能人才的良好环境,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五)坚持试点先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选取2-3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选取本地区1-2个职业技能鉴定站点开展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力争2019年第三季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19年12月底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各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年1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八大员取消后,建筑行业还有哪些证书可以考呢?//注册类证书1)注册建造师一、二级建造师,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发证。2)造价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个部委联合负责。(1)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2)二级造价工程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注册及相关工作。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3)注册消防工程师由公安部(往后改为应急管理部)与人事部发证。4)注册监理工程师发证机构,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5)注册土木工程师分岩土专业、水利水电专业、港口航道专业。6)注册注册电气工程师分供配电专业和发输变电专业。7)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三个专业。8)注册建筑师分一级和二级建筑师。这个要求比较高。9)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一级和二级结构师。10)注册安全工程师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往后改为应急管理部)。另有:注册咨询师,城市规划师,房地产评价师,土地估价师,化工工程师,安全评估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环评工程师等也是比较常见的注册类证书。职称类证书职称证书可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是指取得大专、本科等以上学历,并且系工程类专业,通过地方企业由各省市的人事局、职改办等部门评审,或具有独立评审权大型企业如(央企中建、中核等)各自颁发。本地企业可通过考试指导中心报考,并到人事局立户取得评职称的条件。职称证的种类非常多,行业内部使用广泛,但含金量较低。常用专业有:(1)暖通/暖通空调(2)给排水(3)机械/机电/机电工程(4)自动化类(5)园林设计/园艺师(6)计算机/电子/通信(7)工民建(8)建筑学(9)市政/公路(10)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11)水利水电/化工(12)建设设计/测量(13)建筑/建筑施工(14)建筑电气类(15)园林绿化等岗位类证书项目经理证(原一级二级项目经理资质根据建设部文件2008年3月退出使用,由注册建造师证书取替,但三级项目经理作为新企业成立评审资质时,暂保留使用,继续由原建筑培训中心培训此项目)。操作证操作证(有危险操作的一线技术工人的证书)(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①电工②焊工③高空作业(架子工)④制冷工,颁发IC卡式绿色皮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二年一审。(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证①厂内机动车(电瓶车、叉车、推土机、挖机、装载机等)司机及维修。②起重类(非建筑业起重,龙门吊、行吊、汽车员等司机、维修)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员二年一审。三类人员证书三类人员证书(安全许可证挂勾的证书)(1)A证企业负责人。如:总经理、总工、总会、副总等,需考取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B证项目负责人。主要指:持建造师及担任项目经理,需考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这个证可能投标时用不到了,但是审查项目负责人资格时,估计会用到。(3)C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这个现在可以忽略了……此类证书,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报考。由建设厅安全考核办发证。技工类证书技术工作人员水平证明,也是普通技术工种的上岗证。由各级劳动部门颁发,是一种等级证明,用来区别操作证人员水平高低的证书。(1)原持有操作证的电工、起重、架子工、厂车、焊工基础上,到劳动部门考取职业资格等证级,不作上岗证用。(2)没有操作证的测量放线工、管道工、木工、砌筑工、防水工、钢筋工、砼工等工种,持有本职业资格证书,除区别高低水平外,同时作上岗证用。在建筑业,近两年来,提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改革,建筑业的改革正在全面展开,2019年,各项政策将进一步推进。建筑公司和建筑工人作为建筑业的支柱,占改革的一半以上,谁抓住国策+行业趋势带来的风口,谁就能抢占商机!全球共德智慧工地是以数据整合、协同互动、服务高效、智能分析为目标,以先进的理念和信息化技术,采集、整合、分析各类环境信息,建设一套覆盖全面、技术先进的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为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提供智能化、可视化的工地信息应用,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决策服务,为政企实现“云信息化管理”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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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塔吊总朝向同一方向?使用塔吊可视化监控系统实现安全监管
公司新来的同事偶然发现,远处高楼房顶上的塔吊和水平高度与高楼平行的塔吊,在早上总是朝向同一方向,于是好奇咨询全球共德小编:到底是巧合?是行业规定?还是工作人员的习惯?如果是工作人员的习惯,这种情况会不会造成违规?除了将塔吊朝向同一个方向可以预防事故,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提前预警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塔吊和塔吊安全监控系统吧~ 全球共德小编通过调查发现:塔吊在无人操作的时候限位器是放开的,大臂不会锁死,会让它随风而转,都朝一个方向是因为风就往那个方向。不锁定锁死在一个方向是为了预防刮大风的时候,容易被吹倒引发坍塌事故。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施工人员,引发塔吊安全事故不是只有恶劣天气的因素,塔吊吊运管理、塔吊结构件日常检查也是重要的预防举措之一!建议大家使用共德智慧工地的塔吊可视化监控系统对塔吊各部件的日常运作进行全方位监控。 共德智慧工地的塔吊可视化监控系统,采用先进的嵌入式技术,数据采集与融合处理技术,无线传感网络与远程数据通信技术,高效率地完整实现了建筑塔吊单机运行和群塔干涉作业,大大减少了事故的发生。终端能储存最近工作40小时的循环参数,并通过外部接口将工作循环参数导出,以便进行安全分析。同时,共德的塔吊运行数据和报警信息通过GPRS无线网络实时传送回监控平台,基于GIS技术实现塔吊安全运行可视化远程监控。监控平台数据库完整存储塔吊运行的全部历史数据,可根据需要进行各种综合查询,并能输出书面报表和电子表格。从而达到安全事故尽量减少乃至零发生的目标。以下是小编从互联网整理下来的使用塔吊的注意事项:1、塔吊的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2、塔吊使用前,应对起重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塔吊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4、塔吊回转、变幅、行走、起吊动作前应鸣笛示警。起吊时应统一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当指挥信号不明时,不得起吊。5、起吊前,当吊物与地面或其他物件之间存在吸附力或摩擦力而未采取处理措施时,不得起吊。6、塔吊起吊前应对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吊;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得起吊。7、塔吊起吊前,应按规定对吊具、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吊;当吊索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用于起吊作业。8、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吊物降落到安全地点,严禁吊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9、遇有风速在12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10、塔吊不得起吊重量超过额定载荷的吊物,且不得起吊重量不明或可能超载的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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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标语200+,太全了!
曾经有一条标语深深印在了大家的心里(见下图)。今天小编从职业道德、安全、质量、管理、三优文明等角度搜集史上最全工地标语集锦。▌一、职业道德篇1.勇于跨越 追求卓越2.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团结奉献3.发展为本、效益至上、回馈员工、奉献社会4.局兴我荣、局衰我耻、局强我胜、局弱我败5.敬业爱岗、遵章守纪、诚实守信、优质服务6.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共创辉煌7.以人为本 建优秀企业文化 与时俱进 创中国中铁辉煌8.重合同 守信用 维护企业好名誉 精管理 讲科学 塑造集团新形象9.干一项工程 建一座丰碑 播一片美名 交一方朋友10.爱我公司 兴我企业11.团结拼搏 振兴企业12.创优质 守信誉 为企业争光 精管理 出效益 为企业添彩13.尊重业主 方便用户14.爱岗敬业 争做贡献15.谁英雄谁好汉 劳动竞赛比比看16.筑路工人英雄胆 豪情满怀闯难关17.创建文明工地 展示窗口工程18.企业是我家,发展靠大家19.有位须有为,无为则失位20.企兴我荣,企衰我耻21.树良好企业形象,创一流精品工程22.建设形象工程,提升企业品牌23.依靠员工办企业 办好企业为员工24.人尽其才 才尽其用 各尽所能 共同发展▌二、安全篇25.安全高于一切 责任重于泰山26.安全好 企业兴 我富我荣 安全差 企业亏 我贫我耻27.聪明的人以血的教训珍爱生命 愚蠢的人以生命换取血的教训28.安全连着你我他 更连亲人和全家29.一人把关一处安 众人把关稳如山30.时时注意 处处留神 安全常在 马马虎虎 松松垮垮 事故就来31.增效千条计 安全数第一32.保证安全一秒钟 创造财富数不清33.一人不安全 人人心不安 人人保安全 效益往上翻34.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事故是最大的浪费35.重视安全结硕果 忽视安全招祸害36.快刀不磨要生锈 安全不抓出纰漏37.效益多与少 全靠安全保 安全好与坏 关键领导带38.不讲卫生要生病 忘记安全要送命39.时时警惕安全在 沾沾自喜事故来40.宁烦十次保安全 不图省事去冒险41.与其上班前向父母道个早安 不如下班后向父母报个平安42.明责任、服管理、高标准、保安全43.雪怕太阳草怕霜 安全生产怕违章44.制度松条缝 事故就钻空45.宁走百步远 不抢一步险46.凭侥幸 耍大胆 出了事故后悔晚47.自控互控与他控 不抓安全会失控48.与其事后痛哭流涕 不如事前遵章守纪49.安全是颗螺丝钉 一时一刻不能松50.一人有限力量小 安全要靠互控保51.人人把关安全好 处处设防漏洞少52.上有老 下有小 出了事故不得了53.安全靠规章 上岗不能忘54.要想合家欢乐 牢记安全操作55.松为事故之源 严为安全之本56.牢记安全操碎心 不让事故害人民57.违章违纪不狠抓 害人害己害国家58.工地不戴安全帽 是与死神开玩笑59.为了亲人的微笑,请注意安全60.无视安全规章就是无视生命61.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62.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63.无知加大意必危险,防护加警惕保安全。64.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65.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余。66.安全和效益结伴而行,事故与损失同时发生。67.企业效益最重要,防火安全第一条。68.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生命。69.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70.骄傲自满是事故的导火索,谦虚谨慎是安全的铺路石。71.安全编织幸福的花环,违章酿成悔恨的苦酒。72.安全警句千条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千计万计,安全教育第一计。73.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74.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75.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76.安全是幸福家庭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77.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78.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安全两天敌,违章和麻痹。79.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处于麻痹。巧干带来安全,蛮干招来祸端。80.安全生产你管我管,大家管才平安。事故隐患你查我查,人人查方安全。81.冒险是事故之友,谨慎为安全之本。82.安全不能指望事后诸葛,为了安全须三思而后行。83.容忍危险等于作法自毙,谨慎行事才能安然无恙。84.安全是职工的生命线,职工是安全的负责人。85.防火须不放过一点火种,防事故须勿存半点侥幸。86.安全措施订得细,事故预防有保证,宁为安全操碎心,不让事故害人民。87.你对违章讲人情,事故对你不留情。无情于违章惩处,有情于幸福家庭。88.出门无牵挂,先把火源查。火灾不难防,重在守规章。89.造高楼靠打基础,保安全靠抓班组。制度严格漏洞少,措施得力安全好。90.不怕千日紧,只怕一时松。疾病从口入,事故由松出。91.安全要讲,事故要防,安不忘危,乐不忘忧。92.安全生产挂嘴上,不如现场跑几趟。安全生产月几园,违章蛮干缺半边。93.安全管理完善求精,人身事故实现为零。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94.宁可千日不松无事,不可一日不防酿祸。抓基础从大处着眼,防隐患从小处着手。95.小心无大错,粗心铸大过。生产秩序乱,事故到处有。96.人最宝贵,安全第一。我要安全,安全为我。97.互让半步,处处通途。步步小心,平安是金。98.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三、质量篇99.以诚信和智慧倾情铸造高质量、富有情感的建筑精品100.以质量求生存 凭信誉谋发展101.抓管理,保安全生产树形象 勤奉献,铸精品工程美名传102.以质兴企 以优取胜103.恪守承诺 打造精品104.誉从信中来 名因优而扬105.质量立业 安全创业 管理兴业 科技强业106.倾心打造精品工程 努力提升企业品牌107.以文明工地树立企业形象 以精品工程赢得业主信任108.信守合同 牢记承诺 确保优质109.安全是保障 质量是形象 速度是风貌 效益是目标110.创一流企业 建名牌工程111.创建精品工程 向业主交满意答卷112.树样板 创全优 夺金牌113.创建精品工程 展示七局风采114.精心构筑名牌工程 打造七局品牌企业115.质量是立足之本 信誉是企业生命116.真抓实干 百折不挠 创建精品 矢志不移117.树立安全意识 创建精品工程118.创精品工程 树企业形象119.今天的质量 明天的市场120.精心施工每项工程 倾心打造七局品牌121.建精品工程 留无憾丰碑122.质量展示职工素质 精品铸就企业品牌123.一丝不苟铸精品 细微之处见精神124.精心施工创优质 认真操作求质量125.用我们的承诺和智慧雕塑时代的精品▌四、管理篇126.以人为本,科技兴企,与时俱进,敢为人先127.携手并进,争创企业佳绩;同心同德,共创美好未来128.科学管理,锐意创新,开拓奉献,争创一流129.热爱工作,珍惜岗位,诚信立足,锐意进取130.严谨 创新 高效 求实 合作 友谊 团结 奋进131.团结 奋进 求实 创新 互尊 互敬 互助 互利132.建优美环境,创优良业绩,做优秀员工133.信誉是企业的生命134.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135.谋发展、强企业、齐心协力 重科技、严管理、开创未来136.开拓进取 锐意改革 致力发展 扎实工作137.建名牌工程、树企业形象138.营造和谐友爱、甘于奉献的企业文化 建立科学严谨、效率优先的管理机制139.争创业绩辉煌、信誉第一的名牌企业140.以人为本、创一流企业141.说实话、想实招、办实事142.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团结奉献143.勤奋学习、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144.以人为本、管理创新;产品一流、用户放心145.以人为本群策群力,德才兼备任人唯贤146.诚信守法求信誉,管理创新谋发展147.敢为人先 争创一流148.建一流企业 争行业第一149.服从监理 尊重业主 科学管理 精心施工150.为业主着想 让用户满意151.依靠科技进步 加快企业发展▌五、三优文明篇152.创文明工地 建精品工程153.创省级文明工地 建绿色花园现场154.创建一流企业 展示国企风采155.创文明杯 拿鲁班奖156.创优保安 取信社会157.安全文明 优质高效158.建筑尽显人类文明 工程美化自然环境159.此施工 如果给您带来不便 请多谅解160.抢抓西部开发机遇 再造山川秀美工程161.倾情奉献创名牌 我为山川添秀美162.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163.施工生产当先锋 管理创新当尖兵164.求真务实做表率 勤政廉洁做模范165.争创青年文明号166.热爱生活、美化环境;保护家园,人人有责167.爱护公共环境,争创一流企业168.以公司为荣,爱公司如家169.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努力争创一流企业170.追求卓越树企业信誉,勇于跨越展工总风采171.创优意识在我心中 精品工程在我手中172.树精品意识,创优质工程173.讲文明施工, 建标准工地174.走进工地,遵章守纪▌六、综合篇175.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176.安全生产 质量第一177.落实责任 保障安全178.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179.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180.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181.一人安全 全家幸福182.创文明工地 建一流工程183.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184.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185.反违章 除隐患 保安全 促生产186.时时注意安全 处处预防事故187.严格规章制度 确保施工安全188.发扬拼搏精神 创建一流工程189.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安全190.以防为主 防消结合191.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192.遵守纪律 保障安全193.生产再忙 安全不忘194.质量是企业立足之本195.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196.火灾不留情 警钟要长鸣197.安全靠规章 严守不可忘198.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199.质量与安全是企业永恒的命题200.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向管理求效益201.配电重地 闲人莫入202.消防安全责任大有法必究执法必严203.筑精品工程报达黄城人民厚爱204.质量重于生命 责任重于泰山205.精益求精筑优质工程 团结协作树名牌形象206.战严寒斗酷暑奋勇争光 重质量求效益争创一流207.创名牌工程为企业争光 筑优质道路为社会负责208.学先进 抓管理 提高战斗力抢工期 重质量 创造高效益209.百年大计 质量第一210.安全第一 质量至上211.严格要求 精心组织212.科学管理 文明施工213.精心组织 科学施工214.集思广益 攻坚破难215.群策群力 团结协作216.安全生产 质量第一217.团结拚搏 求实创新随着时代的发展、工程的复杂度,要求建筑施工管理必须实现与互联网的融合,主动走进大数据时代,在智慧工地的应用变得越来越广泛,对行业监管的智慧化应用提出了挑战。同时在国家政策层面,明确提出了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加快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智慧工地”相适应的行业智慧监管应用也逐步发展起来,与智慧工地现场应用系统的方式类似,采用物联网、移动等新技术对工程现场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全球共德智慧工地基于施工现场的实际需求,结合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搭建了实名制管理、安全管理、视频监控、绿色施工四大板块的一站式。从硬件设备的监控及数据采集,建立从项目工地与公司共协同的系统架构,管理人员可以实现远程实时监控,一旦出现危险施工等安全情况,系统会发出警报,确保工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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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编制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2020年建成100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
广东编制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2020年建成100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 今年广东省已编制完成《广东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首次将《规划》纳入《广东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工作分工》,在全面调研和科学分析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发展趋势、建设需求等基础上,统筹谋划“十三五”时期全省城市道路交通、供水、供气、污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及资金需求,统筹推进城市建设重点领域工作。今年建成地下综合管廊不少于150公里在城市基础设施中,地下综合管廊能有效解决“马路拉链”问题,促进城市空间集约化利用,近年来受到国家和各地重视。目前,广东省已建立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库,目标到2020年全省建成不少于1000公里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今年,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肇庆、阳江7个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计划为187.62公里,多个地市均积极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各地积极争取优惠贷款,其中肇庆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项目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约5亿元和政策性贷款约65亿元;梅州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争取到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约1.4亿元和政策性贷款约27.8亿元。广州、韶关、阳江、汕头等市也正在积极与国开行广东分行、农发行广东分行等政策性银行进行对接。广东省住建厅指导省建工集团等签订《共同推进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有序推进设立广东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产业基金,努力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接下来,广东省将继续督导各地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确保在2016年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加强和完善广东省各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目标各市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该省还将督导各地贯彻落实《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组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家库,确保2016年全省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不少于150公里。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广东省申报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组织开展省级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广东成为海绵城市试点最多省份之一为落实国家要求和部署,今年6月,广东省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 近年来,广东省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深圳、珠海市被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确定为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将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定期3年,深圳市和珠海市分别获得每年至少4亿元的专项资金补助(3年总的补助资金至少为12亿元)。这将有力促进深圳和珠海市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同时为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起到模范和带动作用,广东省也是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最多的省份之一。目前,广东省正组织编制《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和考核细则》,逐步形成贯穿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全过程的管理体系。省住建厅还组织建立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采用推荐和邀请的方式成立以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成员的专家组,指导各地开展供水、排水防涝、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等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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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让工地管理成本降低40%以上!
建筑工地作为一个危险和污染同时存在的地方,传统的建筑工地管理模式逐渐显示弊端,智慧化工地管理成为了刚需,全球共德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便在国家大力督促建筑采用信息化的情况下应运而出的。全球共德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拥有3大平台:项目版、政务(企业版)、大数据展示版。政务版能为各地监管部门建立一个可靠永久的质量监管系统。大数据展示版为房地产商提供住房建筑大数据。而项目版可以建筑公司打造智慧工地,实现实时掌控施工现场进度,进行工地管理,实时记录农民工务工考勤情况,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劳资纠纷。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系统目前已与全国超22个省市的住建平台对接,包括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工资分账管理系统、工地实时监控系统、塔吊安全监控系统、升降机安全监控系统、噪音扬尘监测系统等。满足各地住建智能化应用的各种需求,将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的功能设计紧紧围绕帮助工程施工各参与方提升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消除安全隐患、挖掘潜在增值服务四个重点目标。 通过智慧工地系统,现场施工信息实时展现,管理人员实时掌握工地的劳务管理施工状态,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实时监测并同时将数据传输到云平台进行分析存储,管理人员可通过手机APP或电脑,人不在现场也能实时掌握工程的进度。使用智慧工地整体解决方案让工地管理成本降低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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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代办塔吊操作证被骗,塔吊监控系统拒绝顶包违章施工
2017年12月,马师傅听工友说一个叫杨某会的人可以代办塔吊等特种建筑设备操作、指挥证。为了多挣钱,马师傅找到杨某会让其帮忙办证,同时付了800元代办费。可是,马师傅一直等到2019年1月份,证都没办下来。2月18日,马师傅来到公安临潼分局斜口派出所报案。公安统计当地区共30名民工合计被骗了23000余元血汗钱。全球共德小编认为,这样的买证并不可取,我们不该有投机取巧的心理,这样罪犯才不会有机可乘。 马师傅的事件并非个案,陕西省西安市一些建筑工地的民工们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嫌疑人日前已经落网。大家有没有想过,塔吊操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是塔吊施工危险因素之一,违规操作带来的危险十分之大,小编认为人为因素一旦造成事故是很低级的失误,我们要尽量避免使用方面问题造成事故的问题。假如塔吊械操作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有些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对塔吊常识性知识一知半解,对各种安全限位装置的作用也不清楚,就上岗操作起重机械,这是很危险的,除了严格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以外,安装全球共德塔吊监控系统也是一个关键。 全球共德塔吊监控提供多视角观察,以保证塔吊信号员可以更多视角确保塔吊安全,同时监控系统还可以实时监测和记录风速、温度、雨量等多种环境,为指挥员提供决策支撑。其独有的核心优势,是配备了人脸识别考勤及指纹识别考勤系统,可自动甄别塔吊司机信息,确定后驾驶员具有操作权限方能操作,避免了顶包违章施工的出现。不仅如此,在品牌方面,全球共德作为智慧工地先行者,曾被多地住建局与建筑业协会领导的实地参观考察。 图为全球共德塔吊安全监控系统官方图 对民工们来说,能考取塔吊等特种建筑设备操作、指挥证,收入肯定会提高。但是这对施工企业甚至社会来说并不可取,个人利益即使得到提升,但也提高了工地施工危险存在可能性。现实更多情况下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不法分子掌握民工们的这一心理,谎称可以代办此类证件,以此骗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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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整的招投标流程,建议收藏!
无论你是在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还是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招投标你很有可能只是经历了招投标完整流程中的一个环节。今天,我们就一起分享史上最完整的招标投标流程和步骤。一、招标人准备工作1、项目立项(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3、建设单位招标资格(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4、办理交易证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2、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内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2)投标人资格要求;3)发售文件时间;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②投标文件的构成;③投标文件的装订;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⑤投标报价;4、投标有效期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5、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别单独密封自行递交,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②投标人应保证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及法人代表印章,以便开标前对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6、废标属一下情形者作废标处理:①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已超过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公平、公正性);②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 ;③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印章,未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④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保证金、汇出行与投标人开户行不一致的;⑤投标有效期不足的;⑥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⑧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且未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和证明文件的;⑨采用联合投标时,未提供联合各方的责任的义务证明文件的;⑩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发布招标公告的等。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资格要求等。2、发布媒介在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有《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公告在媒体或网站发布的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四、资格预审1、出售资格预审文件2、接受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3、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1)接受资格预审文件(2)组建资格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3)评审程序1)初步审查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2)详细审查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等 财务方面: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有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施工经验:是否承担过类似本工程项目,特别是具有特别要求的施工项目;近年来施工的工程数量、规模。 人员:投标人所具有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满足本工程的要求。3)设备投标人所拥有的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工程的要求。(4)澄清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对资格预审文件中的不明确的地方给予解释说明。 范围: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其组成部分。(5)方法一般在公告中会载明评审方法,评审方法一般由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6)审查报告审查委员会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通过详细审查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招标。(7)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确定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称,一般由招标人根据审查报告和资格评审文件规定确定。4、投标采购需要邀请五、发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1、出售招标文件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为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一般为了保险,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为二十五日。2、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1)踏勘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2)标前会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以及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存在的疑问在标前会议中进行答疑过程。3、补遗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解答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六、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保证投标文件的密封性。七、抽取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两个小时内,在相应的专业专家库随即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的专业职称)参与评标。八、开标1、时间、地点时间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工程交易中心。2、参会人员签到招标人、投标人、公证处、监督单位、纪检部门等与会人员签到。3、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主持唱标。5、开标过程记录,并存档备查。九、投标文件评审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一般由招标人代表担任委员会主任,专家在开标前由招标人在专家库抽取,且专家信息需保密。对其专家有“回避原则”。2、评标准备(1)工作人员及评委准备工作人员向评委发放招标文件和评标有关表格,评委熟悉招标项目概况、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评标办法及标准等内容并明确招标目的、项目范围和性质以及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和商务条款等。(2)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做系统的评审和比较。3、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3)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对投标文件的质疑,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给予解释、澄清。(3)废标的有关情况需与招标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相符合。4、详细评审(1)工作人员工作评标辅助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评委对各投标书评标得分的计算、复核、汇总工作。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2)评审程序1)技术评估主要内容有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施工质量的保证、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供应的技能符合设计技术要求、对于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建议方案做出技术评审 。2)商务评估主要内容有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数据的合理性、对建议方案的商务评估。3)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约见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澄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问题,要求投标人回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必须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评标报告(1)报告内容主要有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评分比较一览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以及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2)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3)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评标委员会解散。6、举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序。十、定标对评标结果在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十一、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1、发出中标通知书2、谈判准备1)谈判人员的组成 。2)注重相关项目的资料收集工作。3)对谈判主体及其情况的具体分析明确谈判的内容,对于合同中既定的,没有争议、歧义、漏洞和有关缺陷的条款任何一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4)拟订谈判方案。十二、签约前合同谈判及签约1、签约前合同谈判在约定地点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要把主动权争取过来,不要过于保守或激进,注意肢体语言和语音、语调,正确驾驭谈判议程,站在对方的角度讲问题,贯彻利他害他原则。2、签约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并交履约担保。十三、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在两会上,财政部称,将调整低价优先的交易规则研究取消最低价中标的规定,取消综合评分法中价格权重规定,按照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优质优价采购。也就说,在政府采购的招标法规中,“最低价中标”的规定将被彻底取消了!近两年,建筑业提得最多的就是改革,随着时代的发展、工程的复杂度,要求建筑施工管理必须实现与互联网的融合,主动走进大数据时代,在智慧工地的应用变得越来越广泛,对行业监管的智慧化应用提出了挑战。同时在国家政策层面,明确提出了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加快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智慧工地”相适应的行业智慧监管应用也逐步发展起来,与智慧工地现场应用系统的方式类似,采用物联网、移动等新技术对工程现场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全球共德智慧工地基于施工现场的实际需求,结合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搭建了实名制管理、安全管理、视频监控、绿色施工四大板块的一站式。从硬件设备的监控及数据采集,建立从项目工地与公司共协同的系统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