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 14:26:34 20567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工程招标
代理机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1034号)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年报的统计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工程招标代理统计工作分管的负责人和具体办理人,并于2017年1月24日前向省建筑业协会报送统计工作联系人员名单(附件1)。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和办理人如发生变动,要及时上报变更情况。
二、报表报送的具体要求:
(一)凡我省辖区内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以内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持有省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信证书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均应按要求开展统计工作。各机构须于2017年3月31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6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机构上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2017年4月10日前登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对本辖区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建筑业协会,同时报送本市招标代理机构名录一份(加盖公章)。
三、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要重视统计工作,认真负责地填报统计数据。对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厅将予以通报。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企业,我厅将责令改正,必要时给予警告或予以通报。拒不整改的机构将列为本年度重点核查对象。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如遗忘登录用户名及验证码,请与省建筑业协会联系。
五、有关报表信息系统的技术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人:秦海春,联系电话:010-58934633。
省建筑业协会联系人:孟景铿,联系电话:020-83642501,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8楼,邮箱:23806735@qq.com。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联系名单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