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建筑 共德引领
服务热线:4000-883-993 全球共德4.0下载

激活申请

公司名称

电话

激活码

立即激活
关闭
首页 > 行业动态 > 政策快讯 > 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企业开展特许经营须满足“两店一年”

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企业开展特许经营须满足“两店一年”

发布时间:2022/04/21 14:55:59 17980


近日,福州市商务局对某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于是对其立案。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企业在不具备“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两店一年”)的条件下,不仅签署了2份品牌连锁加盟合同,还收取了6.88万元的加盟费。

鉴于该企业在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下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福州市商务局向其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限期完成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还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点睛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高远)

(来源:福州日报)


最新文章

最新文章

※全球共德平台对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认证其内容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的风险应自行承担,平台方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全球共德系信息发布平台,全球共德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Global_good@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分享到:

文本标签:

更多相关文章

有话要说

热门评论

精选文章

APP下载
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