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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终于有盼头了! 大型国企清欠开始
每到年底,农民工讨薪、包工头讨要工程款等极端事件总会如期上演。今年,这种情况或许将得到根本性改变。11月9日,国常会决定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并明确要求,凡有拖欠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这件事情今天定下来要立即行动,国办牵头督办,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审计部门要介入。清欠情况明年春节前要向国务院报告。”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如是要求。工程领域作为垫资施工、工程款拖欠的重灾区,必定是此次清欠行动的重中之重。现在2018即将过去,清欠行动进展如何?12月6日,国资委召开了中央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动员布置视频会议,各中央企业分管负责人、总会计师等参加本次会议。对此,中央企业及地方政府迅速给出了回应。 工程领域的清欠行动悄然开始!中国建筑12月17日,中国建筑召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工作动员布置视频会,动员部署专项清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 中国建筑总经理王祥明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了专项清欠工作对稳定宏观经济、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中国建筑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从全面摸排、分类施策、明确责任、加强两金压控四个方面针对专项清欠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全系统一定要站在“政治担当、央企责任”的高度,坚决完成好这一重大专项任务。会议采取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形式,总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京二级子企业有关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京外二级、三级子企业有关负责人等在全国各地32个视频分会场参会。中铁一局12月24日,中铁一局落实清理民营企业账款专项工作及“保目标、控安全、促发展”专题部署会在机关本部召开,对清理民营企业欠款,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和年末清欠及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 中铁一局总经理李晓峰要求各单位必须站在企业稳定发展的高度,落实民营企业欠款清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认识到这是企业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要认识到“治欠保支”工作不光要覆盖到民营企业和全体农民工,更要覆盖到企业职工和广大劳务派遣人员。 二、三、四、五、桥梁、市政环保、广州、城轨、建安、新运等公司主要领导在各分会场就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做了表态发言。中铁七局12月11日,中铁七局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了2018年维稳工作紧急会议。会上,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何继中传达了国资委中央企业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动员布置视频会以及股份公司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视频会精神;所属各单位汇报了近期信访维稳工作、重大隐患排查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水电十一局12月24日上午,水电十一局召开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部署会。 集团总经理夏水芳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他指出,要制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方法、有策略扎实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工作。同时要加强管理,练好内功,做好公司应收欠款的清理和回收工作。尽管目前仅有中国建筑、中铁一局、中铁七局、水电十一局等单位发声,但在国资委的动员下,想必其他单位早已在默默行动。节前完不成,后果很严重!从总理、国务院再到国资委不止一次的表态,可以看出国家今年尤其重视民营企业欠款清理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根据国常会的部署,清欠行动由国办牵头督办,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审计部门要介入。凡有此类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对地方、部门拖欠不还的,中央财政要采取扣转其在国库存款或相应减少转移支付等措施清欠。大力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严禁发生新的欠款。清欠情况明年春节前向国务院报告。所以最迟春节前,地方政府、中央企业就要把外面的欠账给清理了!当前工程领域,垫资施工普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站在央企的角度来来看,面对竞争激烈建筑业,谁都不想拖欠民企、农民工、材料商的钱。每家央企都想做一个守信用、有口碑、有责任、有担当的“共和国长子”,谁都不想砸了自己的金字招牌,但是很多时候由于项目自身的原因:比如PPP项目资金本身就没到位,加上融资困难;或者是有的项目因为环保等外部原因导致项目中途停工,款项无法到位;又或者有的是央企也没有从业主那里拿到工程款,逼不得已才导致了拖欠工程款的连锁反应。(当然也不排除那些恶意拖欠的个别企业,在这里祝它早日上黑名单!)所以最根本原因还是业主或者政府部门没钱,导致出现“业主欠央企、央企欠民企、民企欠民工”的四角债。这种情况下,工程局们一方面要与业主和政府部门的协调,想办法解决欠款来源,另一方面还要做好和民企和农民工的协调工作,防止极端事件发生,也是非常不容易!所以年底能结清工程款的建筑企业,都是值得信赖的好企业!政策解读提到,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近两年国家层面和广东省相继印发了推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的意见及办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于2018年5月1日施行用工实名管理。全球共德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更可将项目工人实名登记信息、每日考勤数据进行实时记录、实时传输、实时上报,为企业考勤管理、银行代发工资、政府细化监管等提供了数据保障,实现用工管理实名化、培训管理实名化、工资发放实名化、社会保险缴费实名化、现场管理实名化、工会组织管理实名化。为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改变建筑行业“零、散、乱”等粗放用工方式,提供了成熟的解决方案,不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幸福指数,为实现建筑从业人员向往的美好新生活添砖加瓦!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广西裕达集团来宾裕达·裕嘉园发布时间:2019-01-07 13:56:52 分类:行业资讯66850 -
2019年1月1日起,建筑行业各地新政将实施!
1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8〕51号》。其中明确给出: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注意,《通知》明确,工程预算100万元以上(其中:400万元以上执行《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集中采购目录以外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分散采购应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由采购人按规定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2 湖南省住建厅指出各市州中心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本级新建建筑项目时,下列项目宜采用装配式建筑:1.居住建筑:包括普通住宅、公寓楼、集体宿舍、独栋住宅等。2.公共建筑:包括办公、教学、医院、宾馆、写字楼等以及适合钢结构的大跨度公共建筑。3.工业建筑:包括标准厂房和仓库等。4.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城市地铁管片、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政府投资的上述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3 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13号令,称,已于2018年8月27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颁布施行。 《办法》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为关于监管分工,二为关于标准文本的使用,三为关于招标人设置不合理门槛,四为关于信用信息使用,五为关于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履职进行评价,六为关于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内容。4 9月12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1、资质范围:由住建部审批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包括: 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2、电子化申报:企业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申报。软件下载:网站首页点击“办事大厅”。 3、所需材料完成电子化申报后,企业仅提供2份书面材料: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企业出具的关于报送资质申报材料的公函;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生成的带条形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申请表。其他附件材料,均通过申报软件报送。5 近日,湖南省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1号)(下文简称《意见》)。湖南省推进建筑业发展可谓力度很大,令人振奋,尤其《意见》中郑重承诺: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必须于2019年前偿还。《意见》针对工程结算和建立统一开放市场,还强调: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各地严禁对省外建筑企业或省内企业跨市县承揽业务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在当地注册独立子公司、分公司。各地不得利用当地区域性信用奖惩机制设置市场壁垒,搞地方保护。加大对各地区设置市场壁垒、障碍的信息公开和问责力度,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6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正式颁布,新定额将在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同时停止使用。凡2018年12月31日前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的项目,或者虽然工程合同在2019年1月1日以后签订,但工程招投标的开标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除工程合同或招标文件有特别约定外,仍按2010版计价依据规定执行。涉及后续人工费动态调整的,统一采用人工综合价格指数进行调整。7 为加强对建材使用的管控,10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材料采购信息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 1、工程采购的主要建材,混凝土搅拌站采购的混凝土主要原材料,按规定进行采购信息网上填报。 2、信息填报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建材进场验收合格后、使用前,经监理审核后,进行网上填报。 3、企业需填报:供应商信息、采购数量、采购价格、运输方式、材料进场验收人员等信息。 4、办理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通过平台申请采购信息填报完结确认。否则,不组织竣工验收。 5、需填报的建材品种包括:建筑钢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装配式建筑部品、墙体材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建筑外窗、保温材料、给排水管材管件、散热器、电线电缆、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器、暖通空调设备;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品种为: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矿粉。 6、资质核查:企业在一年内因信息填报规定被处理累计达3次的,将约谈企业负责人,并启动对该企业的资质核查。8 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的通知》。指出: 2019年1月1日起,山东省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代收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停用“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票据”;新开工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按照定额费率直接向施工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费”应当足额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019年1月1日前采取分期缴纳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项目,未缴纳部分不再代收,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将未缴纳部分直接足额支付给施工企业。2019年1月1日前已经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的,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现行拨付规定和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注:文章来源网络住建部不断发布一系列政策,加强规范建筑业市场,此前发布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打开智慧工地政策风口,未来的智慧工地也将通过先进技术的综合应用,构建项目建造和运行的智慧环境,最终推动建筑施工行业向更加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智慧化趋势发展明确未来的施工工地一定是智慧工地。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系统,具有实名制用工、人脸识别进出、视频监控、机械安全监控、移动巡更、预警上报等工程现场一体化管理功能。智慧工地以物联网、互联网+技术手段,加强建筑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移动化施工管理,让建筑行业成为大众向往的事业,推进传统建筑业跃升。发布时间:2019-01-04 10:37:52 分类:行业资讯55506 -
再见!投标 / 履约 / 质量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国家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其中提到了“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中推广使用银行保函。”很快,该政策有下文了!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在正式文件发布以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通不需要现金支付了。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拒绝建筑企业以保函的方式缴纳。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施工企业不用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其次明确规范发包方、承包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行为。对于大家关注的最低价中标,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及到期未退还保证金等情况也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可以说大大保障了施工企业的利益。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应当推行高保额履约保函。重点内容如下:关于投标担保:投标保函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最高不超过 80 万元。关于履约担保: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应当推行高保额履约保函,且金额应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关于工程款支付担保:对建设单位将开展诚信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支付担保的重要依据,规范建设单位行为。发现工程款拖欠的工程依法予以停工。关于质量保证担保: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建设单位到期未退还保证金的,应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施工企业不用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施工企业,应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于银行保函,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得拒绝。工程保函的保费应计入工程造价。到 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提升 30%;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实行高额履约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部采用见索即付保函。文件具体内容一、总体要求通过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推进建筑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建筑产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适应国际化发展需求。二、工作目标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和民间投资的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履约担保;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全面推行工程质量保证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到 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提升 30%;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实行高额履约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全部采用见索即付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以及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统称保函。三、分类实施工程担保制度(一)大力推行投标担保。投标保函的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最高不过 80 万元。鼓励将投标人参与围标串标及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纳入投标保函的索赔条件,规范招投标秩序。招标人到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解读:这项政策其实是对承包单位的制约。要想最低价中标,必须承担高风险。现在一旦出现问题,承包人要想违约得先考量一下自己的经济损失。(三)加快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建设单位的诚信评价,将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重要依据,采取差别化的政策,以激励和强化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规范。对于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和预付款的政府投资工程,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工程款拖欠的工程依法予以停工。注意:是住宅工程。但这是一个趋势,未来交通建设行业也将全面推行,对于建设单位起到制约作用。(五)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在工程建设中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并实行差别化管理,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施工企业不用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对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施工企业,应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保证人应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前预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并结合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建设,加强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加快建筑工人产业化进程。发布时间:2018-12-29 14:20:05 分类:行业资讯56958 -
人社部推进“施工过程结算”,广东、重庆已明确
今年9月,人社部劳动监察局下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各地方政府: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严禁施工企业带资承包。不得批准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新项目开工。11月16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要求施工工期二年以上的大型项目,实施施工过程结算。12月20日,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要求: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广东1、施工过程结算:承包人在每个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结束后14天内,向发包人递交本期已完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价款额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双方或一方发现已签发的施工过程结算支付证书有错、漏或重复的数额,发包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2、结算节点:工程分标段施工的,以标段完成后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以完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规模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一年以上的,以完成分部工程的进度节点或时间(季、年等)节点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以完成工程功能内容或专业工程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3、合同价款调整:因工程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价款调整而追加(减)合同价款的,发承包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当期施工过程结算同步办理价款结算。4、支付担保与履约担保: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不高于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发包人应提供与承包人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5、未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推行高保额履约担保,加大建设资金落实监管力度,对发现工程款拖欠的依法予以停工。重庆1、自1月1日起,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2、选择有条件的项目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行。3、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价方法,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和支付上限。4、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5、实施过程结算的项目,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预售资金时,给予政策支持。文件原文: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的施工过程结算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以下简称“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发承包合同范围内,发承包双方结合项目实际,依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或工程进度节点,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或标志性节点形象工程的价款进行的计算、调整、确认和支付等活动。第四条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工期二年以上的大型项目必须实施施工过程结算。鼓励其他工程项目依据本办法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第五条 从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实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第六条 发包人或承包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以下简称“造价咨询人”)进行编审施工过程结算,除发承包双方共同委托外,造价咨询人不得就同一项目同时接受发承包两方的委托。造价成果应由编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署和盖执业印章,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 施工过程结算计量与计价主体主要包括发承包双方和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项目投资的计量与计价成果进行监控的机构或评审人。监控机构或评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程序等对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的计量与计价成果进行有效监控或评审。第八条 计量与计价主体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施工过程计量与计价义务,承担未尽计量与计价义务的责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进行第三方审核(审计)的,审核(审计)机构应对其计量与计价审核结果承担责任。各责任主体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准确、真实和合法地开展计量与计价工作。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对其计量与计价成果的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九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第十条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章 合同价款约定第十一条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施工过程结算的支付周期或完成进度节点(统称“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的依据、程序和方法。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可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期及分部(工程)验收需要等参照以下一种方法或若干方法确定:(一)工程分标段施工的,以标段完成后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二)以完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三)规模较大的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计划完成时间一年以上的,以完成分部工程的进度节点或时间(季、年等)节点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四)以完成工程功能内容或专业工程作为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第十二条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合同履行过程工程价款的计量、计价、支付等事项:(一)预付工程价款的比例(金额)、抵扣方式、支付及其时限;(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要求、支付计划、抵扣方式、支付及其时限;(三)工程进度款的的计量与支付方式、比例(金额)及其时限;(四)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其时限;(五)工程变更、索赔、签证的程序、价款确定、支付及其时限;(六)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幅度)以及超出约定时的调整办法;(七)市场价格涨落的调差范围、程序、价款确定、支付及其时限;(八)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价款的编制与核对、支付及其时限;(九)工程质量保证金或保函及担保的金额、扣留方式及其时限;(十)工程履约担保、工程保险的方式、时间及费用;(十一)提前竣工和误期赔偿的计算方法、确定程序及支付或扣减时间;(十二)不可抗力的事件约定、费用承担说明及计价办法;(十三)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限;(十四)与履行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相关的其他事项。 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明确双方的履约保证。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承包人以联合体的方式中标或者以联合体的方式承揽工程的,应当以联合体的名义提交履约担保或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提交各自承担施工范围内相对应责任的履约担保;发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不高于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发包人应提供与承包人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发承包双方的履约保证可依据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周期的价款额与合同金额的比例调整担保额度。当剩余合同价值已不足原担保金额时,发承包双方可调低担保额度,但重新提交的履约、工程款支付保证的担保金额不应低于剩余合同价值。第十四条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施工过程结算款的计量、价款支付节点周期。支付周期应与计量周期一致。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已确认的本周期已完合同价款报告,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办理过程价款结算,支付施工过程结算款。第十五条 发承包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或完成工程进度节点,依据以下规定进行施工过程结算:(一)发承包双方可参照本办法第十条确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进行施工过程结算,一个工程可分为多个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即项目工程总(最终)结算可分为多个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进行结算。(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过程结算编制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发包人递交施工过程结算报告及相应结算资料,发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过程的结算核对、确认和价款支付。(三)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及其单价以及各项费用计算、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人工和材料价差、工程索赔等相关资料。第十六条 合同履行期间,因工程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价款调整而追加(减)合同价款的,发承包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当期施工过程结算同步办理价款结算。第十七条 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工程计价合同类型按以下方法进行施工过程结算:(一)采用总价合同的,按合同约定确定施工过程节点工程价款,并对该节点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施工措施、工程索赔以及价差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施工过程结算的措施费按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实际完成的分部分项费用与合同工程分部分项总费用的比例乘以合同工程总措施费用计算。(二)采用单价合同的,计算或核定按施工图完成的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范围内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价格和工程价款,并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措施、工程索赔以及价差等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内容进行调整。施工过程结算的措施费可按以下计算:1、按系数计算的措施费依据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实际完成的工程费用按规定乘以系数计算;2、按子项列项的措施费按当期完成的工程施工措施工作量计量及计价计算。(三)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完成的施工过程结算节点范围内各个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措施等内容的工程成本,并计算酬金及有关税费。施工过程结算发生争议时参照本办法第五章争议处理解决。第十八条 发承包双方要加强施工过程的造价管控,及时对工程合同调整的事项如实记录并履行书面手续。凡经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协商确定并签字的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索赔等价款,应在施工过程结算中同期办理,不得因发承包双方现场代表的中途变换而改变其有效性。 第三章 计量与计价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应按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工程质量合格的,发承包双方应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不予计量。第二十条 承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按约定过程结算周期计算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及价款,并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审查核对。第二十一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计量与计价可由发承包双方和造价咨询人按照下列分工完成。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开展计量与计价工作的,视为未尽工程计量与计价义务,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一)承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按规定时间计算本过程结算周期已完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程序和时限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共同做好现场计量等工作;(二)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按规定时间核实承包人本过程结算周期已完工程量和对应的价款,在规定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计量与计价结果的核实、调整和通知等指令;(三)发承包双方和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人按合同约定时间签字、确认本过程结算周期已完工程价款额。第二十二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主体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对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进行计算;质量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合格后的过程结算当期补充计算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作,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调整办法计算实际工程量。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超出合同范围、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第二十三条 计价主体应以计量为基础、以合同为依据对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进行计价;质量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合格后的过程结算当期给予计价。发承包双方和造价咨询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算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国家、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计价规定计算施工过程结算价款。第二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施工过程结算的计量计价应遵循下列规定:(一)承包人应在每一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按合同约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二)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本施工过程结算节点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后,应自行组织或委托符合条件的造价咨询人依据过程结算资料核对已完工程量和对应的工程价款额;(三)受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和对应的工程价款额,并将结果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需现场计量的,造价咨询人计量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四) 承包人收到造价咨询人现场计量通知后在约定时间不派人参加计量,则视为承包人认可造价咨询人的现场计量结果;(五)造价咨询人不按规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现场计量,则承包人可不认可造价咨询人的现场计量结果;(六)造价咨询人收到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与计价或未向承包人通知计量与计价结果的,则从第15天起,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已被认可;(七)承包人认为造价咨询人的计量与计价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与计价结果通知后的约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与计价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过程等资料,否则视为承包人认可造价咨询人的核实结果。造价咨询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约定时间内会同承包人对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合同当事人;否则视为承包人的书面意见已被认可;(八)承包人同意计量与计价结果,发包人在收到造价咨询人计量与计价结果后的7天内未签字、确认已完工程价款额报告,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造价咨询人的计量与计价结果;经承包人催告后,发承包双方又未达成延期计量与计价协议,导致无法施工的,承包人可停止施工,责任由发包人承担;(九)发承包双方对工程计量与计价有异议且无法达成协议的,应提交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社会组织或双方共同委托的造价咨询人、纠纷调解员进行调解;(十)发承包双方可根据结算进度,按合同未结算金额的约定比例调整发包人、承包人履约担保。第二十五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中涉及变更、新增工程单价调整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按已有的单价结算;(二)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可以参照类似单价作为结算依据;(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新增工程单价的,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合同约定的过程结算原则商洽,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时限内(合同约定有时限的,从其约定)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发承包双方应依据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办理工程竣工结算,退回相应的履约担保。经发承包双方签署认可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应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应再重新对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内容进行计量计价。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等于符合施工合同约定全部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的工程价款与符合施工合同要求且施工过程结算未计算的价款之和。 第四章 结算价款支付 第二十七条 价款支付应以工程计量结果为基础,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核实;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发包人不予或停止支付。第二十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价款应依据合同约定,按照国家、省有关计量与计价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递交、核实和支付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实际完成的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价款额。第二十九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施工过程结算价款额支付应遵循下列规定:(一)承包人应在每个施工过程结算节点结束后14天内向发包人递交本期已完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价款额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二)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限完成施工过程结算,并在发承包双方确认施工过程结算价款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本期已完工程施工过程结算价款额。合同没有约定施工过程结算支付比例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支付比例支付,发包人应扣回的有关款项,同期抵扣。第三十条 发承包双方或一方发现已签发的施工过程结算支付证书有错、漏或重复的数额,发包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承包双方复核同意修正的,应在当期的过程结算款中支付或扣除。第三十一条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款项,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应付款的利息。发承包双方达不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可按担保保函规定的索赔程序向发包人担保的保证人出示相应的索赔文件,向保证人索赔施工过程当期发包人应支付的结算款项。第三十二条 发包人收到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包括发承包双方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等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内(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在约定时间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第三十三条 根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办理支付竣工结算款,到期没有办理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不能按要求支付结算价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发包人应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以抵押偿付方式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五章 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的争议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本办法;(三)工程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索赔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计量和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五)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第三十五条 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如按第三十七条协商处理仍存在争议或纠纷,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发承包双方可共同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程造价社会组织或聘请有能力的第三方造价咨询人和纠纷调解员,遵循合法、合规、平等、诚实的原则进行调解解决争议或纠纷,无争议部分的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约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聘请造价咨询人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发承包双方对施工过程结算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由造价咨询人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暂定结果。发承包双方在收到造价咨询人暂定结果后,应在约定时间对暂定结果予以确认或提出意见。发承包双方对同意的暂定结果,应以书面形式确认,该暂定结果成为结算依据,对发承包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双方或一方不同意暂定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向造价咨询人提出,说明自己认为正确的结果,同时抄送另一方,此时暂定结果成为争议。只要不实质影响履约的,发承包双方应实施暂定结果,直至其被改变或确认为止。第三十七条 发承包双方对施工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价款和支付有异议且协商、调解不成,无法达成协议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对于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有关工程项目手续和竣工结算、项目评优等予以优先;在日常监管中实施简化监督。第三十九条 对于工程项目未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发生拖欠工程款以至引发拖欠工人工资的建设单位,在项目评优评先和后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第四十条 对于未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推行高保额履约担保,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建设资金落实监管力度,对发现工程款拖欠的工程依法予以停工。第四十一条 对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施工过程结算款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第四十二条 对于工程项目应实施而未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建设单位,作为不良行为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并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应依法订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合同,按照本办法(意见)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施工过程分包价款结算办法。第四十四条 现行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合同》文本内容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渝建〔2018〕707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解决工程结算久拖不结的现象,完善工程结算办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和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要求,决定在我市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时间或进度节点),对已完工程价款进行结算的活动,其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署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再重复审核。二、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选择有条件的项目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全面推行。三、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发包单位应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价方法,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和支付上限等内容。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发包单位需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和审计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施工过程结算相关工作。四、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可根据建设工程的主要特征、施工工期,按工程主要结构、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月、季、年等)进行划分。五、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等相关技术经济资料。六、施工过程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和结算资料,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计价。质量不合格的,可在整改合格后纳入当期施工过程结算;计量计价有争议的,争议部分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方式处理,无争议部分应按期办理施工过程结算。七、施工过程结算完成后,发包单位应依据已确认的当期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结算款。八、发承包双方和受委托的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合法、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地开展施工过程结算工作,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对推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十、对于实施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预售资金时,给予政策支持。十一、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12月20日一直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建筑施工领域备受关注。不久前,住建局已经开始启动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并向全区大力推广。随着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的到来,根治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有了新办法,项目的管理人员可通过系统后台随时查询工地在场人数、工人与工程进度匹配情况、工人工资发放到位情况等信息,大幅提升了劳务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从传统到智慧工地的运用,全球共德为智慧城市建设迈出重要的一步,用信息化的科技手段智能管理工地大小事务。目前,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的劳动人员实名制系统已经在全国超过20个城市落地,为建立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到2020年实现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全覆盖的基本国策提供一站式服务与支持。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示范项目韶关市粤北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综合楼项目发布时间:2018-12-28 10:19:02 分类:行业资讯52755 -
刚刚!住建部长:部署2019年十大重点任务!
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积极化解建筑材料、用工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扩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示范基地试点范围,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实现审批时间压减一半。12月24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全面总结了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了2019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2019年,重点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一是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为中心任务,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三是以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补齐租赁住房短板。四是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防灾能力为重点,着力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系统化水平。五是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促进城市高质量建设发展。六是以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为着力点,提升城市品质。七是以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为中心,提升乡村宜居水平。八是以发展新型建造方式为重点,深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九是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优化营商环境。十是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二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为中心任务,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人口流入量大的一线、二线城市和其他热点城市,降低准入门槛,增加公租房有效供应,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任务。四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防灾能力为重点,着力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系统化水平。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工作力度,制定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加快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提高城镇房屋建筑抗震防灾能力。强化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安全运行。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安全管理。六以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为着力点,提升城市品质。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解决供水、供电、供气等问题,促进解决二次供水、停车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等便民设施。打造“15分钟城市居民活动圈”。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普查建档历史文化建筑(街区)。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八以发展新型建造方式为重点,深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积极化解建筑材料、用工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加快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和标准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扩大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示范基地试点范围,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严到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大气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完成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任务,建立健全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发布时间:2018-12-27 16:08:19 分类:行业资讯58448 -
“以审计结果为竣工结算依据”被全国人大取消!
近日,建筑行业内关注的“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复函明确:应当予以纠正。什么是“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近年来,北京、上海、山东、江西等多个地区先后出台了地方性审计条例或审计监督条例,规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监督财政资金合理使用。为什么受到业界反对?各地出台了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规定后,广大施工企业反响强烈,呼吁撤销此规定。因为:1、损害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严重损害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2、一些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以等候审计结果为由拖延工程结算时间,进而拖延支付工程款,使施工企业不堪负重,并直接影响对材料、设备供应商及劳务企业的款项结算和支付。3、通过地方立法强制性地将第三方做出的审计结果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的价款结算依据,实际上是以行政定价代替市场定价。4、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是一种行政监督关系,审计机关并没有对具体交易行为进行定价的权力。事件结果:应当予以纠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日前在回复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审查建议的复函》中提出,地方性法规中直接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和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规定,限制了民事权利,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应当予以纠正。且法工委已将研究意见印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目前,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正在对地方性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自行清理、纠正。 事件经过 2013年,中建协联合26家地方建筑业协会和有关行业建设协会两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对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审查,并建议予以撤销。2015年5月中建协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申请,进一步说明这一地方性法规给施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引起了法工委的高度重视。2月22日,法工委印发《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所制定或者批准的与审计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开展自查,对有关条款进行清理纠正。6月5日,法工委复函《关于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提出的审查建议的复函》。该复函提出,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认为地方性法规中直接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和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规定,限制了民事权利,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应当予以纠正。目前,此项工作各地现已完成自查,对相关条款的清理修订工作亦在抓紧落实。发布时间:2018-12-27 15:46:59 分类:行业资讯51519 -
工程项目亏损的主观错误,你肯定犯过!
1. 无成本控制目标或未执行虽有但却没有严格执行,因而使项目部的成本处于失控状态.比如某企业的一个项目部,在某工程项目一个小桥的施工中,其设计水泥用量为800t,而实际消耗了3000t,实际消耗比设计用量多2.5倍以上.如果该项目部确定了成本控制目标,怎么能够出现如此大的误差?又如另一个企业的一个项目部,在某工程开工后企业曾派人到该工程进行成本预测,并确定了分项工程成本、分类成本和工程总成本目标;待工程竣工时,除固定费用(包括上交的管理费、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大修费)等项目未超出测算的成本外,人工、材料、燃料、配件和项目部间接费等可变费用全部出现超支,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材料和配件的超支,其实际成本比测算成本高出50%以上;即使考虑变更设计增加成本的因素,并将变更增加的预算费用全部计算为成本,其实际成本也比测算成本高出30%以上.为什么固定费用可以控制,而可变费用却得不到控制?其问题就在于没有严格执行成本控制的总目标,分项工程成本和分类成本的控制没有落实,从而导致总成本超支.建筑工地自上而下2. 材料、构配件制度不全在亏损的项目部中,购买材料、配件(以下简称为材料)无计划的现象比比皆是,如果是有经验的材料人员执行采购任务,则材料的采购数量还不至于超出太多,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和浪费;但由于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许多项目部特别是亏损项目部的材料人员毫无经验可谈,采购材料非常随意,超定额购买习以为常,采购数量的多少全在于项目长甚至是材料员,其结果必然是材料的积压、超支.1)在材料采购阶段,价格偏高和部分材料的质量达不到标准,是又一个因素.无论任何有经验的材料人员都难以掌握相对合理的价格信息,加上销售商利用回扣、好处费等吸引采购人员,从而使项目部难以购买到价格相对合理的材料,提高了工程项目的材料成本;如果个别采购人员有意舞弊,将材料价格故意提高从中牟利,则项目部的损失会更大.另外由于一些企业信用等级的降低和现金周转的需要,使得销售商十分在意是否以现金购买材料,从而使现金与非现金购买材料的价格相差较大,最高时竟相差10%以上;而项目部由于资金紧张,或者采购人员不会计算采购材料过程中的资金成本,最终购买了高价材料,从而增加了工程项目的成本.再者由于部分采购人员对材料的质量标准知之甚少,购买了一些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材料,使得实际消耗的材料数量增加,造成成本超支.2)在材料验收、保管、出库阶段,根本没有收发制度,材料采购人员购买的材料无人验收,更无实物账,因而就谈不上保管和出库;或者是虽有收发制度,但验收不及时、不认真,保管形同虚设,账物不相符,谁拿谁用,最后一笔账列销;特别是砂石料、砖瓦等地材,自始至终没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以购代耗;严重的甚至用虚假的材料发票报销,而根本没有购买材料.3)在材料消耗阶段,不按定额发料,施工人员要多少给多少,致使多发的材料不是被浪费扔在工地,就是被工地的人员偷偷卖掉,许多可以回收的废料更无人管理.如将工地剩余的钢材和钢模板擅自处理,并将收回的材料款私分.在半建建筑和建筑工地周围飞鸟3. 承包措施不配套1)在承包方案中规定完成多少任务发多少工资,但对材料的消耗和设备的使用、维修没有明确要求,形成包工不包料、包盈不包亏,最后是任务完成了,但材料费超支了,设备的性能下降了,整个工程亏损了;2)虽然在承包方案中明确了单位工程量所包含的材料和机械费用,但所转的材料价格比承包方案中的材料价格高,员工不满意,从而导致承包流产;3)虽然承包方案合理,但计价不及时、或者不能按照承包方案进行兑现,使承包无法进行下去.4. 分包工程存在漏洞1)对劳务分包队伍,按照完成的工程任务计发工资,但没有实行严格的定额发料制度,从而导致劳务分包队伍随意使用材料,造成材料超支;2)对分包队伍施工的部分工序的工程数量存在重复计价现象,导致多拨工程款,最后形成亏损;3)对分包工程的价格非常随意,没有重新按照定额和预算标准进行计算,仅随便定一个提取管理费的比例,最终提取的管理费还不够补偿投标所开支的费用;4)甚至不考虑中标价格,把工程以高于中标价的价格分包出去(并不是中标价偏低的原因),形成巨额亏损;5)大量使用分包队伍,最多的达300多个,导致超拨款、分包队伍欠款等现象不断发生,最后形成损失;6)多个外部单位挂靠,仅象征性地向挂靠单位收取一点管理费,最后挂靠单位一走了之,而所有的善后费用全部由被挂靠的项目部承担,形成巨额损失.建筑工人走脚手架到工地5. 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亏损严重的项目部,几乎全部存在比较严重的质量问题,从而导致返工、修复、推倒重来等重复施工的现象发生,加大了工程成本.比如,在隧道施工中,大的存在开挖偏离主线、不按规范施工造成塌方、掉拱、边墙倒塌等现象,小的存在超挖、欠挖、边墙衬砌错台、混凝土强度不够、蜂窝麻面等现象;在桥梁施工中,大的存在基础下沉、桥墩歪斜等现象,小的存在墩台衬砌错台、混凝土强度不够、蜂窝麻面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了无效的工程量增加,加大了人力、材料、设备的投入,最终增加了成本支出.6. 施工设备利用率不高对所承担的工程心中无数,为保证施工不间断,盲目购置或从其他项目调入大量设备备用,甚至购入一些本项目不需要的设备,从而造成设备长期停用,既占用了宝贵的现金,使施工生产所急需的人、财、物不能及时到位或增大财务费用支出,又增加了折旧费和设备维修费支出,造成项目部的成本急剧增加.工地上的橙色挖掘机7. 施工安排不合理比如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不能合理地配置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导致窝工浪费;部分工序的施工安排不合理,能够一步完成的,实际进行了二次、三次才完成,从而造成返工;部分工序的施工顺序颠倒,增加了许多无效的人力、物资和资金投入,导致成本大幅度增加等等.8. 安全事故较多多数项目部均发生过程度不同的安全事故,轻伤影响员工上班,增加人工费支出;重伤既影响员工上班,增加人工费支出,又需要开支医疗费,增加间接费支出,同时还可能使员工的体质和技能下降,降低劳动能力和劳动效率,最终增加人工费和间接费;死亡事故既增加了巨额抚恤费支出,直接增大成本支出,又可能影响员工情绪,降低生产效率,最终增加人工费和间接费.9. 间接费控制不力其中最主要的是办公费、差旅费、交通工具费和业务招待费失控.有的项目部办公费开支无计划,谁想买什么就买什么,高档的办公用品随意买,手机费用惊人.有的项目部差旅费无标准,飞机随意坐,什么样的高档旅馆都敢住.有的项目部不顾项目部的实际,员工可以不发工资,欠外面的所有债务可以不还,但小汽车不能不坐,而且越来越高档,导致车辆折旧费、燃料费、维修费急剧增加.起重机、挖掘机、出租车、桔子、工业、工地、司机、人、脚手架、工人、工作、头盔、建筑、脚手架、制服、电话、硬帽、工程师、建筑工人、工人10. 财务管理混乱具体体现在:一是没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一些亏损项目部的所有收支业务由个别领导和财务、计划、物资等人员把持,这些人要怎么开支便怎么开支,而不是靠制度来决定开支,靠监督来约束开支,从而导致所有开支无计划,工程盈亏无人知.二是货币资金管理混乱.一些项目部开设多个银行存款账号,但又不及时核对清理,银行收付凭证不及时入账,白条不入账而顶抵现金,其结果是材料不能及时入库,个人欠款不能及时清理,银行存款和现金账款不符,巨额成本隐匿在银行存款和现金余额里,从而造成工程前盈后亏或整个工程亏损.三是债权债务的确认不准确,结算不及时.有的项目部对销货和分包单位,既在债权方记录预付的货款和工程款,又在债务方记录应付的货款和工程款,但在结算时由于记账不及时或不认真核对,最后多付了货款和工程款,形成损失.有的项目部对应收款项不及时清理,后因欠款单位无款、破产或超过追索时效,导致应收款无法收回,形成损失.四是收入、成本的计算不准确.有的项目部不知道如何计算工程结算收入,把合同金额计算为计价收入,然后计算盈亏,形成前盈后亏;把拨款当成计价收入,使项目部各期的盈亏不实,如果建设单位欠款数额较大,则项目部会形成虚假的亏损.有的项目部从来不在账簿上登记建设单位计价的收入,仅凭印象在报表中编制利润表,而实际情况与编制的利润表完全不同.有的项目部不知道如何计算成本,把应当计入成本的费用漏列,如应提未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和职工福利费、应上交的税金、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上级管理费、已经使用但尚未支付的材料费、应发未发的职工工资等,从而导致成本不实、盈亏不准.五是会计基础工作较差.有的项目部审核会计凭证不认真、不仔细,凭证的手续不完备,报销的依据不充分;有的项目部登记账簿不及时.11.合同管理混乱没有合同管理的意识,对购货、雇用人员、提供服务、分包工程、承包工程等合同知识知之甚少,不理解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导致合同管理混乱,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如有的项目部与对方签订只有小写金额的合同,在对方篡改小写金额诉至法院时,因企业证据不足而败诉;有的项目部与对方签订只有数量没有单价、只有单价没有数量或只有数量、单价没有总价的合同,致使官司不断,严重影响了企业的信誉.创新施工管理 打造智慧工地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减轻因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从而使工程顺利进行到底,是工程施工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系统,具有实名制用工、人脸识别进出、视频监控、机械安全监控、移动巡更、预警上报等工程现场一体化管理功能.智慧工地以物联网、互联网+技术手段,加强建筑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移动化施工管理,此外更希望借此改变人们对传统建筑行业的刻板印象,让建筑行业成为大众向往的事业,推进传统建筑业跃升,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步伐.全球共德智慧工地项目惠州碧桂园南昆大观今日商机【求购信息】需求九江的土地或厂房,约3000方左右,可租、可买,要求能装航吊.【承包信息】肇庆工程,该项目是楼盘工程,项目地点:位于肇庆市端州区.承包范围:1、建筑土建工程(含大堂及电挮间装饰工程);2、表后水电工程:3、消防工程;4、防雷工程.5、具体工程量按施工图施工计量.有意者请联系我们联系方式:13360323388 / 0757-86327595客服微信号:A13928628179发布时间:2018-12-14 14:51:54 分类:行业资讯52713 -
实名制 | 广东:12月10日前,全省联网;明年6月30日前,所有项目必须实名管理!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用工实名管理.有2个时间点需要注意:1、全省平台联网:2018年12月10日前,广州、深圳、珠海等十七个市,实现与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接.2、在建项目实名管理:2019年6月30日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省平台数据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文件原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8〕248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6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地可以通过http://jzgr.mohurd.gov.cn/gd访问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也可以通过点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行业版)主页"广东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下的"建筑工人"栏目链接访问平台.二、各地要积极推进用工实名信息化管理,加快完善本地区平台建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发建设平台进行管理的韶关、中山、湛江、清远等市,要加大力度督促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已自行开发建筑用工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的广州、深圳、珠海等十七个市,应按照《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接口标准(试行)》要求,于2018年12月10日前实现与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接.三、对于因客观原因未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的在建工程项目,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在2019年6月30日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实现我省实名管理信息数据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各地在平台建设、使用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函告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8年11月23日来源:广东省住建厅网站事之难易,不在大小,务在知时.——吕氏春秋这一句话,强调了一件事情的难易,不在于事情本身,而在于一定要认清时机.据住建部要求,2020年建筑工实名制需在全国100%全面覆盖!智慧工地无疑是走在前面的代表,扶摇直上成为时代的浪潮.政策趋势—实名制带来风口全国的工地数量众多,其庞大的工程项目更是一个挖掘不尽的金矿!而全球共德智慧工地恰好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融合于建筑行业中,在实名制管理系统方面,全球共德智慧工地拥有行业领先的人脸识别系统,并在各方面都十分符合政府及企业的要求和需要,这带来了全新的风口,也为传统建筑行业相关企业带来升级转型之路.全球共德目前已开启【智慧工地加盟项目】,让盟友享受复制成功模式带来的庞大市场价值,更能实现转型升级!捉住风口,让我们共同开采千亿蓝海金矿!今日商机【求购信息】某公司求购顺德一带(杏坛优先)的厂房或地皮,20-25亩左右.【求购信息】恩平工业园区某项目需求物料提升机租赁安装供应商.需一台物料提升机,楼层数为3层.有意者请联系我们联系方式:13360323388 / 0757-86327595客服微信号:A13928628179发布时间:2018-12-14 14:16:39 分类:行业资讯55805 -
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到底要如何达到?
城市旧貌换新颜,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这种发展现象与建筑行业息息相关.当今社会在不断的进步,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城市的建设也有了飞跃性的发展.在建筑企业激烈的竞争中,施工企业在快速成长的同时,也更要加强它的精神文明建设,而文明施工自然也就成了倍受瞩目的话题.政府部门在工地文明施工的方面也花费了许多心思,同时,也探讨出了许多文明施工管理的有效措施.文明施工对企业来说及其重要,文明的施工才能给企业带来更好的口碑和更高的效益.文明施工是建筑企业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想要在竞争中屹立不倒,就一定要学习合理的运动正确的、科学性的管理措施,加大改革的力度.大力强调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对企业和人民负责,加强施工各个方面的管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意义1.1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每个建筑施工的企业来说,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企业一直追寻的目标,收获这些经济效益的基础,就是能保证文明施工.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不管是大型的企业,还是小型的企业,只要是成功的企业,就必定离不开文明施工.有些企业只是口头上说着文明施工,但是却没有在实际行动中体现.有些领导阶层的人员,为了减少开支和经济投入,不把文明生产放在眼里,这样一来就会出现无法挽回的事故,而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一定不会有所提升.所以文明施工是一定要重视的重中之重,只有从文明施工做起做好,一个企业才能被信任,才能发展的更好,不管是从眼前还是从长远的角度去看待,都一定要做好文明施工,这样才能给企业带来更高的效益.1.2制定管理的目标为了让企业能取得更好的收益,让企业能在行业的竞争中有一个良好的形象,就是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目标.根据国家所规定的标准,企业要求专门的管理人员制定详细的科学规划,并且要求每个部门的负责人按照规定来执行要求.制定一系列文明施工要求,想要文明施工就要做到:搞好卫生,防火防爆,加强环境的保护,完善医疗制度,改善宿舍环境等.严格要求自己,不放松,不懈怠,重视文明施工,对企业也对他人的安全负责,只有文明施工,才能营造出一个和谐的工作生产的环境,才能有助于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也能为企业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1.3加强员工的文明施工意识在施工单位中,施工的主要部分就是员工的操作,而这些员工则代表了整个企业的精神面貌,所以每个员工的思想意识都影响着企业的进步与发展.在我国,这些建筑工地的员工都是来自全国各地,文化素质、文化层次都普遍偏低,文明和安全意识都不是很高.所以,高层管理人员就要从基本的管理入手,定期的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讲座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文明意识,以身作则,要让每一个职工都有一种"在我的身上有一种责任"的思想意识.这样一来,让员工们不仅仅自身养成了好习惯,同时也加强了施工企业的文明建设.为企业创造高效益打下良好的基础.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在我国,建筑施工随处可见,但是对于施工的文明管理却不尽人意,这也给施工和企业带来隐患.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施工企业采取了大量的、有效的管理措施,场区的管理、环境的保护、注意消防安全等.有了科学有效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自然能够达到企业所预期的效果,也为企业提高的利益.2.1场区的管理为了方便施工现场的工作,场区的管理尤为重要,首先就是要把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划分出来,做到能让这三部分互不干扰.施工区是安全隐患最多的区域,所以在施工区一定要加大力度管理,办公区要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安全,整洁,生活区要安全舒适温馨方便,易燃易爆的物品,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在管理的同时要注意不要平破坏公物,不要污染环境.这些方面的设置和执行前都要由管理人员系统的规划,并绘出图纸之后一一分配给各个负责人去执行.规划好场区既能方便生产和生活的管理,又能让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事故的发生.2.2注意环境的保护施工企业的发展壮大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影响最严重的一方面就是环境的污染.水污染,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等的这些污染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在文明施工的管理下,我们要解除这些对人体有害的污染.施工过程中废弃的材料,要分类放在一起,及时清理;一些特殊物品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不能发生泄漏或者挥发到空气中等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噪音的污染,通过降噪、隔音等方法将噪音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质量轻、颗粒小容易飞扬的材料应在室内存放,防止散在空气中;禁止有害气体的产生,严谨杂物的焚烧;不随意排放污水废水和一些刺激性有毒材料,不浪费材料,不回收利用被污染的材料等.环境保护的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和员工们一起共同努力完成.2.3消防安全的管理安全是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消防安全问题更加要作为管理的重中之重,所以一定要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安全出口指示牌指示灯,并设置安全警示语,安全通道随时保持畅通,有安全隐患的地方配置灭火设备,根据施工现场的性质不同和每个仓库存放的物品不同,管理人员要选择不同的灭火器,在建筑施工现场一般都要用干粉灭火器.教会员工正确的使用灭火器;注意用火安全,正确的用电,坚决杜绝无证电工无证上岗,电气设备一定要在防火规定的范围之内,不得使用违章的机具,要防止作业人员触电;消防安全是企业文明施工的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2.4制定合理的方案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特点,对自身要按照自身的优缺点科学安全的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有一套具体的措施去完成文明建设,遵守以上的流程.文明施工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不仅得到各个施工企业的重视,国家也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下了很大的工夫.在建筑行业的领域,智慧工地能通过信息化、智能化建造技术的应用及施工精细化管控,对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管理有着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全球共德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是建筑工程从人、机、料全方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具体包括劳务工管理(实名制、电子合同、人脸识别、工资发放)、材料机械管理(成本预防可控,调动高效)、安全可视管理(远程智能监控系统、随时掌握施工动态与进度)、资料库管理(从开工到验收,所有资料按入档标准管理).作为建筑业跨互联网的先行者,全球共德一直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促进建筑行业良性发展,驱动智慧城市快速发展!全球共德智慧工地项目广西裕达集团来宾裕达·裕嘉园今日商机【求购信息】某公司求购顺德一带(杏坛优先)的厂房或地皮,20-25亩左右.【求购信息】恩平工业园区某项目需求物料提升机租赁安装供应商.需一台物料提升机,楼层数为3层.有意者请联系我们联系方式:13360323388 / 0757-86327595客服微信号:A13928628179发布时间:2018-12-14 14:06:56 分类:行业资讯58885 -
冬季安全生产施工“八防”
冬季施工特点和危害1、天气寒冷,人的听觉、视力,行动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容易发生冻伤、跌滑等人身伤害事故.2、设备和金属结构件产生变形、破裂,容易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和设备生产事故.3、冬季大气气压处于冷高压状态,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4、冬季天干物燥,容易发生火灾.5、冬季处于年末尾声,节日多,容易诱发不稳定、不安全因素.6、更多冬季施工安全危险源.八防的主要内容一、防冻凝1、加强班前安全提示,强化冬季安全知识培训.2、定期对塔吊、电梯等设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备保养情况、钢丝绳、转动部位等.3、岗位人员要严格按设备工艺参数操作,杜绝人为误操作,保证安全作业.4、严格落实三级巡回检查制,加强消防应急器材、管网设施、电器线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防滑北方冬季多雨雪天气,对于现场的台阶、坡道、道口等易滑倒部位定期进行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加强警示提醒标识.遇到雨雪天气时,及时清扫积雪和冻冰.三、防火冬季多大风天气,风干物燥,应重点加强对材料堆放场地、生活区、库房、作业面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强对火种和动火作业的管理,确保"火源不出现、火险不发生".四、防爆冬季空气干燥,容易形成静电积聚等造成爆炸的隐患.因此,要加强对防火防爆区的检查力度,要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的检查和管理;对粉尘浓度高的加工车间,及时清扫散落堆积的粉尘.要对上述等部位的消火设施加强维护和检查,确保随时处在在用状态.五、防触电加强用电管理,对临时用电要严格审批制度,加强管理.对各配电室、配电箱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的检查,及时清理上述等部位的杂物,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对接电等作业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六、防交通事故冬季天寒地冻,路面湿滑,大雾天气较多,现场易发交通事故.要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职工注重日常的交通安全.对车辆机械驾驶人员做好交底教育,现场及时清理.七、防中毒窒息冬季自采暖情况较多,要教育职工注重自采暖的防护措施,防止煤气中毒.同时,定期对职工集体宿舍开展安全检查,杜绝集体宿舍使用电炉、酒精炉等不安全器具.对从事有毒作业、有窒息危险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毒急救安全知识教育,并加强作业管理.八、防异常天气近年来,异常灾害性天气频发,要积极主动做好防范雪灾、风灾等异常天气的工作.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培训,确保不因为异常天气等突发事件而影响生产工作.工程作业里"人盯死守"的传统监管方法已难以适用.为实现有效监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筑产业应把目光聚焦在了"信息化"上面,智慧工地能在项目上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起到极大的便利.全球共德智慧工地基于施工现场的实际需求,结合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技术,搭建了实名制管理、安全管理、视频监控、绿色施工四大板块的一站式、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实现了从人员、设备、流程、环境等全方位接入,形成了从硬件设备的监控及数据采集、平台的统计及分析、APP展现及业务交互的多维度多层次的展现手段;建立从项目工地与公司共协同的系统架构,可以有效弥补传统方案和技术在监管中的缺陷.管理人员可以实现远程实时监控,一旦出现违章施工等安全隐患,系统会发出警报,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提升安全检查效率和质量.全球共德智慧工地项目广西玉林北流市工人文化宫发布时间:2018-12-04 11:25:50 分类:行业资讯6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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