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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建筑业增加值801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我国成功战胜疫情、汛情等多重挑战,在逆境中砥砺前行,经济实力、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稳步提高,改革开放创新深入推进,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尽管全球疫情影响仍在持续,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发展韧性好、潜力足、空间大的特征没有变,经济稳定恢复和转型升级态势没有变,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利条件没有变。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建筑业增加值801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1023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17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22761万平方米,增加381万平方米;全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165万套,基本建成205万套;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和筹集94万套。公报节选如下: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比上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3086亿元,比上年增长7.1%;第二产业增加值450904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609680亿元,增长8.2%。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7.3%,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4%,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3%。全年最终消费支出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3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1个百分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7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0976元,比上年增长8.0%。国民总收入1133518亿元,比上年增长7.9%。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46380元/人,比上年提高8.7%。年末全国人口1412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1425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062万人,出生率为7.52‰;死亡人口1014万人,死亡率为7.18‰;自然增长率为0.34‰。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5.04亿人,其中流动人口3.85亿人。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4652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6773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为62.7%,比上年末上升1.1个百分点。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比上年多增83万人。全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6%。全国农民工总量29251万人,比上年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17172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2079万人,增长4.1%。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0.9%。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8.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1.0%。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下降2.2%。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53个,下降的为17个;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个数为43个,持平的为1个,下降的为26个。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成长。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8.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5.1%;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9%,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2.4%。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中,战略性新兴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6.0%。全年高技术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17.1%。全年新能源汽车产量367.7万辆,比上年增长152.5%;集成电路产量3594.3亿块,增长37.5%。全年网上零售额130884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4.1%。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887万户,日均新登记企业2.5万户,年末市场主体总数达1.5亿户。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比上年末提高0.83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全年东部地区生产总值592202亿元,比上年增长8.1%;中部地区生产总值250132亿元,增长8.7%;西部地区生产总值239710亿元,增长7.4%;东北地区生产总值55699亿元,增长6.1%。全年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96356亿元,比上年增长7.3%;长江经济带地区生产总值530228亿元,增长8.7%;长江三角洲地区生产总值276054亿元,增长8.4%。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工业和建筑业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372575亿元,比上年增长9.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6%。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8.0%;股份制企业增长9.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8.9%;私营企业增长10.2%。分门类看,采矿业增长5.3%,制造业增长9.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1.4%。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7%,纺织业增长1.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7.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8.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2%,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2.4%,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12.6%,汽车制造业增长5.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6.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5.7%,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0.9%。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37692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7.9%。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29678万千瓦,增长4.1%;水电装机容量39092万千瓦,增长5.6%;核电装机容量5326万千瓦,增长6.8%;并网风电装机容量32848万千瓦,增长16.6%;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30656万千瓦,增长20.9%。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87092亿元,比上年增长34.3%。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利润22770亿元,比上年增长56.0%;股份制企业62702亿元,增长40.2%,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2846亿元,增长21.1%;私营企业29150亿元,增长27.6%。分门类看,采矿业利润10391亿元,比上年增长190.7%;制造业73612亿元,增长31.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089亿元,下降41.9%。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3.74元,比上年减少0.23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81%,提高0.76个百分点。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6.1%,比上年末下降0.1个百分点。全年全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7.5%。全年建筑业增加值801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8554亿元,比上年增长1.3%,其中国有控股企业3620亿元,增长8.0%。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52884亿元,比上年增长4.9%。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44547亿元,增长4.9%。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中,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增长6.4%,中部地区投资增长10.2%,西部地区投资增长3.9%,东北地区投资增长5.7%。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住宅投资111173亿元,增长6.4%;办公楼投资5974亿元,下降8.0%;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2445亿元,下降4.8%。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1023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17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待售面积22761万平方米,增加381万平方米。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128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9975元,增长8.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12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3504元,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31元,比上年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6902元,增长11.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为2.50,比上年缩小0.06。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333元,中间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8445元,中间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9053元,中间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44949元,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85836元。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4432元,比上年增长8.8%。全年脱贫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51元,比上年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80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5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4797万人,增加55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36424万人,增加293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5422万人,增加96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100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958万人,增加1268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5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8284万人,增加1521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9086万人,增加15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3851万人,增加283万人。年末全国共有738万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474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38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临时救助1089万人次。全年国家抚恤、补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817万人。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4.3万个,其中养老机构4.0万个,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801个。民政服务床位840.2万张,其中养老服务床位813.5万张,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床位9.6万张。年末共有社区服务中心2.9万个,社区服务站47.2万个。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22/03/04 14:14:56 分类:政策快讯17068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4项资质标准
为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 4项资质标准明确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进行了分类。《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4个序列。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根据《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2个序列。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涵盖所有工程勘察专业的工程勘察资质,不分类别、等级。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分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和勘探测试3类,设有甲级、乙级。 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4个序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所有行业、专业和事务所的工程设计资质,不分类别、等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中的全部专业的工程设计资质,设有14个类别和甲级、乙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个专业的工程设计资质,其中包括可在各行业内通用,且可独立进行技术设计的通用专业工程设计资质,设有67个类别和甲级、乙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是指由专业设计人员依法成立,从事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业务的工程设计资质,设有3个类别,不分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2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不分等级;专业资质设有10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发布时间:2022/03/04 14:07:26 分类:政策快讯37129 -
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成为广东省智能建造重点示范城市
刚刚结束的北京冬奥会上,“冰立方”“冰丝带”“雪飞天”“雪如意”等极具科技感和中国风的冬奥场馆成为本届冬奥会的一大亮点。这些场馆在建设和改造的过程中,践行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充分应用智能建造和装配式技术,很好地融入中国传统文化元素,实现了科技与人文的完美结合,既集中体现了我国工程建设水平,也有力展示了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广阔的发展前景。去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1%,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健康发展将有力促进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今年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将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将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完善智能建造政策和产业体系。具体包括:实施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创建行动,遴选一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加强政策扶持,建设试点示范工程;组织开展试点项目现场观摩和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发布智能建造发展白皮书;开展智能建造基础理论研究和建筑机器人、建筑产业互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近期多地也出台政策,大力推动智能建造发展。为构建智能建造应用体系,江苏省将加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大中型项目应用占比,以BIM技术为核心,创新集成包括5G、区块链、人工智能、3D打印、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3D打印技术、建筑机器人技术运用于建筑部品、构件生产的规模化水平;拓展智能穿戴设备、3D扫描仪、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化技术在施工中的应用;提高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用于工程决策分析的应用水平。在完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上,安徽省、浙江省、吉林省提出探索建立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工厂。安徽省还将智能建造与智慧城市建立了连接,提出探索和应用城市信息模型(CIM)及数字孪生技术,鼓励地方建立CIM建筑模块。福建省将BIM作为提升智能建造能力的重要抓手。该省提出,将完善模数协调、构件选型等标准,建立基于BIM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推广使用自主可控BIM软件,引导建立BIM云服务平台;开展BIM报建审批试点,推进BIM与CIM平台的融通联动;支持政府投资或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地铁、综合管廊等项目,在发包环节将BIM等智能建造技术要求列为评审内容。作为传统科研和制造业大省,广东省把加快建筑机器人研发、应用作为一项重点。该省将以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为试点,开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商业化应用,推进建筑机器人在生产、施工、维保等环节的典型应用,重点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施工和作业。此外,广东省还支持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建筑机器人创新应用先导区,为推进建筑机器人创新发展和应用赋能。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遴选一批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一些省份也已明确了当地智能建造的重点发展城市。比如四川省提出支持成都市、绵阳市、泸州市、南充市、达州市创建智能建造基地,引领全省智能建造发展。广东省确定以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为智能建造重点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和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示范企业。智能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将加速建筑业由大向强转变,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发展新路,为转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城乡建设方式作出积极贡献。发布时间:2022/03/04 14:01:00 分类:政策快讯14385 -
苏州:4月1日起,施工现场人员统一着装要求!
近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行动要求,切实压降建筑工地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施工现场人员应统一着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为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作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和安全带,并做好发放记录。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制式的工作服或反光背心,并标志清楚单位名称。同一项目人员的工作制服、反光背心和安全帽可做不同单位区分。二、施工现场人员统一着装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统一着装要求是:头戴安全帽、身穿工作制服或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带。施工现场应在实名制考勤通道醒目位置处,张贴“一带一帽”标准佩戴示意图(见附图),每张示意图尺寸大小按照实际空间布置,但不得小于长1米宽0.6米。三、加强施工现场实名制考勤管理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通过实名制通道。施工现场实名制通道考勤设备应增设语音模块功能,建筑业从业人员进入现场通过实名制考勤通道时,考勤设备同步播报“珍惜生命,为了家庭,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人员离开现场通过实名制考勤通道时,考勤设备同步播报“请您做好实名制考勤,保管好本人工资卡”。各属地质安监机构应按通知要求对所有报监工地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以上要求的执行情况,对不按通知规定施行的项目,监理单位不予审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发布时间:2022/03/01 13:50:24 分类:政策快讯13805 -
省厅:6月1日前,全面实现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审查的项目将无法报审!
近日,甘肃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持续推进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6月1日起,省厅将调整“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审图管理系统”的报审流程,所有项目必须由当地住建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统一报审,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审查的项目将无法报审。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持续加大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工作推进力度,确保6月1日前,全面实现政府购买,坚决杜绝因图纸无法报审造成建设项目停摆等问题发生。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持续推进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 甘建设〔2022〕49号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2020年6月,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通知》(甘建设〔2020〕228号),决定自2021年起,各地按照预算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规定,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为规范推行工作,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我厅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甘建发电〔2020〕147号)《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甘建设〔2021〕37号)等相关文件。该项工作推行一年多以来,在全省各级各地住建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效明显,但仍存在各地工作推进不平衡、部分地区政策理解不到位、住建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相关政策理解不一致、市(州)指导督促力度不够等相关问题。全省各地中,兰州、嘉峪关等地工作推进较好,财政预算资金落实到位、政府采购招标工作规范;定西、甘南等地思想认识不足,仍存在等待观望心理,资金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缓慢。为持续加快推行工作,确保全省各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行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是我省住建行业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为企业发展减负助力政策措施的重要举措,全面实现后,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二、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地要进一步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尽最大可能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为落实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扛。要按照我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这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明确购买主体、购买方式、合同及绩效管理等具体内容,推动工作规范落实。三、调整图审系统报审流程自2022年6月1日起,我厅将调整“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审图管理系统”的报审流程,所有项目必须由当地住建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统一报审,由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审查的项目将无法报审。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持续加大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工作推进力度,确保6月1日前,全面实现政府购买,坚决杜绝因图纸无法报审造成建设项目停摆等问题发生。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2月24日发布时间:2022/03/01 13:48:03 分类:政策快讯44436 -
保定市住建局发文: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近日,保定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评价指标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2、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3、中心城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建筑(含地下)面积的50%;4、涿州市、高碑店市、安国市和白沟新城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建筑(含地下)面积的40%;5、其他县建筑总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建筑(含地下)面积的30%,并应首先建设装配式建筑。6、自2022年1月起,装配式建筑占比按照建筑总面积占比统计,不再以地上建筑面积占比统计。附原文: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评价指标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文号:保住建发〔2022〕27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建节科〔2021〕3号)文件精神及省住建厅2022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有效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有关进一步明确事项(一)目标任务。自2022年起,中心城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其他县(市)、白沟新城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6%以上,并逐年递增。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到“十四五”末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数字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体系。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带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由规模化向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培育具有智慧建造能力的龙头企业5~10家,建成建筑产业现代化全产业链示范基地3~5个,产业规模到2千亿以上,在保定打造京雄保一体化协同发展中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聚集区。 (二)实施范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新建工业用地上的厂房、仓库应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建筑(含地下)面积的50%,涿州市、高碑店市、安国市和白沟新城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建筑(含地下)面积的40%,其他县建筑总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建筑(含地下)面积的30%,并应首先建设装配式建筑。在上述实施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项目的构筑物和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除外。 (三)评价指标。我市装配式建筑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的相关标准,装配率应满足《河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全面开展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对特殊类建筑以及确因技术条件限制等原因,无法满足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设计完成前向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由住建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认定项目确实无法满足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的,可以适当降低装配率要求或采用其他建造方式。二、相关工作要求(一)强化装配式建筑用地、规划各环节落实。本通知明确实施范围内的项目,应当将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装配率要求在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中予以明确,并落实到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土地划拨决定书中。(二)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培育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及部品部件生产龙头企业,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或基地建设,促进产能合理布局,保障产能供需平衡。(三)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保住建发〔2021〕406号)。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从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按规定实施。所属装配式建筑管理机构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装配率监督;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针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特点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督。对出具同意建设装配式建筑函的项目,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建立台账,跟进项目手续办理进度,核实享受建筑面积奖励情况,督促项目及时申请市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专家评审。(四)落实好月报表和季统计制度。自2022年1月起,装配式建筑占比按照建筑总面积占比统计,不再以地上建筑面积占比统计。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会同自然资源规划和行政审批部门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统计报表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于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装配式建筑占比报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本季度统计报表,所有报表必须加盖当地住建部门公章。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发布的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特此通知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2月11日发布时间:2022/02/25 15:26:21 分类:政策快讯14769 -
我国双碳背景下建筑智慧与低碳融合发展趋势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规模位居世界第一,每年建筑碳排放量约占全球的 20%。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占全国碳排放的一半以上。其中 :大型公共建筑占城市建筑总面积不到 4%,却消耗了 20% 以上的城镇建筑用能。因此本文将论证在公共建筑运行阶段,如何融合建筑现代化信息手段与建筑节能技术,并探讨未来建筑降碳减排发展的方向。 一、公共建筑的碳排放概况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1] 公开数据显示:“2018 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占全国碳排放的 51.3%,其中 :建材生产阶段占比为 28.3%,建筑施工阶段能耗占比为 1.1%,建筑运行阶段能耗占比重 21.9%。”《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18)》[1] 显示 :“大型公共建筑占城市建筑总面积不到 4%,却消耗了 20% 以上的城镇建筑用能,达到住宅能耗的 10 到 20 倍。”公共建筑包含范围广泛,星级酒店、商业建筑、文教体卫建筑、政府机关、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在公共建筑中,商业建筑占比较大,运行阶段能耗突出,如图 1 所示。比较而言,商业建筑市场规模增速高于住宅,并且商业建筑单位面积能耗远高于民用住宅,节能空间更大,将成为建筑行业降碳减排切入点。 二、公共建筑的现代智慧化管控21 世纪以来,在信息科技革命的时代背景下,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 通信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正加速推动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随着信息技术的推动,楼宇智慧化发展已成为建筑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 1.智慧楼宇的概念2015 年《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 (GB50314-2015)中,将智能建筑定义为 :“以建筑物为平台,基于对各类智能化信息的综合应用,集架构、系统、应用、管理及优化组合为一体,具有感知、传输、记忆、推理、判断和决策的综合智慧能力,形成以人、建筑、环境互为协调的整合体,为人们提供安全、高效、便利及可持续发展功能环境的建筑。”2017 年,《阿里巴巴智慧建筑白皮书》[2] 指出 :“智慧建筑应该是自学习、会思考,可以与人自然地沟通和交互,具有对各种场景的自适应能力,并且作为智慧城市的一部分,可以在更高的结构层次上高度互联。”,智慧建筑应是指以建筑本体的空间设计为框架,叠加运用传感、信息、通讯等技术手段,综合个体需求和社会需求以达到最大化满足,形成一个具有生命特征的自治体,这种拟人态的生命特征不仅是关于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乃是在人与物的联通上,又新造了一个人与空间之间的新交互场景。2015 年的国标对智慧建筑的阐述可谓是超前,目前来看国内实现这种智慧建筑的项目或场景凤毛麟角,从发展阶段上目前的建筑的智慧化还处于理念超前、实现落后的局面。 2.建筑的智能化发展(1)传统建筑智能化“传统建筑智能化”是在建筑基础上配备的弱电系统,如建筑状态管理、网络系统、辅助办公、设备用能管理等,这种方式以所建设的智能化系统的数量多少来评价建筑智能化程度的高低,并且重点拓展每个系统的细节功能。不足 :这种叠加智能化子系统的方式并不能代表智能程度的高低。随着智能化子系统的不断增加以及专业化、细分化程度不断增强(例如 :安防自动化细分为门禁控制、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周界报警、巡更等),一栋建筑中往往有 20 个以上的智能化子系统,看似增加了技术感,但在运行阶段造成了烟囱式系统林立,给整体的运行增加了不便,往往在数年后,便会逐个被摒弃。 (2)“帽子式”智能建筑“帽子式”智能建筑是指在“传统建筑智能化”的基础上,将各垂直、独立的子系统,主要包含如建筑自动化控制、安防自动化控制、消防自动化控制、通讯自动化控制、照明自动控制、办公自动化控制等系统,通过搭建一套集成化建筑管理系统进行数据整合,行业中称之为 IBMS,并进行有限的不同系统数据联接、处理、展示或后期加工。这种方式类似于在系统之上搭建一个数据库,将建筑设备、子系统、人的数据集成展示在同一个平台上,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各子系统之间信息孤岛的现象,缓解了独立系统数据使用不便的情况。不足 :IBMS 只是将数据在同一平台进行整合、呈现,平台无论是基于云还是本地服务器,系统和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交互与场景化程度都非常有限,并且存在重复建设,集成难度大的问题。 3.建筑的智慧化发展“建筑智慧化”指通过物联网和数据智能技术,汇聚建筑物的历史与实时、静态与动态信息 ,包括了建筑结构、空间、设施、环境、交通、卫生、服务质量、经营状况、能源消耗及成本等数据 [3],形成人机物深度融合交互系统。这种交互能够及时捕捉在建筑内人、事、物三类信息,并主动将其融入编织形成的信息网络之中,带动终端设备形成联动。这种技术原理来源于 AI(人工智能)的雏形神经网络,具体对比展示图如图 2 所示。智慧建筑将 AI(人工智能)+IoT(物联网)技术实现建筑全量系统、设备、传感器的互联互通,消除传统智能化子系统,促进各类数据的无缝集成,通过建筑数据全维度的融合与处理,形成智慧化响应与决策,通过多样化的应用服务,形成建筑即服务的创新模式。未来智慧建筑将超越建筑的物理边界,将智慧建筑的范畴拓展至建筑群、社区乃至城市,打造出无限可能的数字世界。 三、智慧与低碳在现代建筑中的融合发展1.智慧管控在建筑降碳中发挥的效用在现代智慧建筑中,以智慧化手段做好建筑节能降碳主要有四大部分 :(1)在建设之初对整个建筑的用能设施进行分系统、分区域、分类别的规划,安装分类、分项能耗计量仪表、控制器,通过信息传输网络及时上传能耗数据。(2)设置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该系统实现对能耗使用的全过程的监测和管理功能,可对建筑能耗进行动态分析和跟踪,实现能耗精细化管理与控制。(3)通过楼宇自动控制系统(BA)管理建筑物内的空调、照明、水泵、新风等机电设备,通过自动控制系统将关联设备进行统筹,发挥设备群组的整体优势和节能潜力,既能够提高设备利用率,优化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时间,又能够反馈应用层的节能策略,从而可降低能源消耗和成本。(4)既定楼宇节能关联策略,在管理端设定主动干预的节能策略,如利用季节的变化、室内外温差进行新风换气策略,利用上下班高峰与人流潮汐制定电梯运行与悬停策略,利用室内传感装置既定有无人的设备唤醒功能等。在建筑运行期间,在保证“舒适”、“高 效”的前提下,做好建筑能耗的计量、监测、分析、预判的智慧管控,运用传感、数据分析、智能干预等手段,通过设定的策略对整体建筑用能设备进行主动优化。 2.智慧与低碳融合发展双碳时代来临,公共建筑作为一项整体产品向社会提供服务,不但要美观和舒适,节能绿色更是其重要功能。建筑低碳和节能侧重建筑领域,智慧楼宇则以信息技术和传感技术为主导,两者在行业标准规范、管理模式、工程实施、技术实现等均存在差异。将智慧 + 双碳融合,需要从建筑规划开始,将设计、施工、运营紧密结合,自上而下从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统筹规划,在遵循建设标准要求下,综合打造“智 慧 + 低碳”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智慧加低碳的双驱动发展模式和融合发展。在双碳目标要求下,未来建筑的“智 慧”和“低碳”建设需要全过程的紧密融合,如同 DNA 双螺旋结构一样,它们既是独立的,又相互促进。在融合发展的理念引领下,亟待形成新的技术规范、标准体系,需要相关政府部门、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通力合作,使建筑、人、环境三者能够共同健康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四、结语双碳时代来临,未来建筑将加速走向智慧与低碳化,鉴于建筑的智慧和低碳领域涉及的前沿技术多、学科跨度大,市场上未形成“智慧 + 低碳”的综合解决方案,是我们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只有转变传统的发展思路,借助数字信息技术,以实现建筑的智慧与低碳融合发展。发布时间:2022/02/25 14:53:08 分类:政策快讯27104 -
重磅!中建、中铁等34家建筑央企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大调整!
近日,中国建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能建、中国化学、中国电建六家建筑央企旗下的34家二级、三级单位干部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根据整理如下:中国建筑中建三局2022年1月中下旬,中建三局党委接连发布3条人事任命调整公告,旗下3家子公司企业重要领导干部发生了变动: 1月17日,经中建三局党委研究决定:陈刚同志任中建三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1月19日,经中建三局党委研究决定:丁文军同志任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智慧事业部)党委副书记、执行总经理。 1月24日,经中建三局党委研究决定:张泽全同志任中建三局集团华南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C3级)。 中建二局无独有偶,2月11日,中建二局统一发布公告,对旗下多家子单位中建二局华北公司、装饰公司、越南分公司、华北分局、华南分局、华中分局进行了最新任命。经中建二局党委研究决定: 集团单位下属公司职务调整详情中建二局华北公司吴滨同志任中建二局华北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薛阳同志任中建二局华北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装饰公司董亚兴同志任中建二局装饰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越南分公司翟雷同志兼任中建二局越南分公司董事长;金硕同志任中建二局越南分公司党工委副书记、执行总经理(总部部门副职级)。华北分局姜斌同志任中建二局华北分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华南分局邓德安同志任中建二局华南分局局长。华中分局彭治安同志任中建二局华中分局局长。中国中铁中铁隧道局1月27日,中铁隧道局集团公司以视频连线的方式召开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会上,集团公司党委干部部部长吴全中宣读了关于调整公司班子成员的决定:朱建伟同志不再担任一处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职务;刘永刚同志任一处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中国铁建中国铁建港航局1月5日,中国铁建港航局二分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上,党委干部部(人力资源部)临时负责人张长征宣读了二分公司主要领导任免决定:陈立临时主持二分公司经理层工作;荣凯任二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免去熊卫根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改任一级助理。 中国能建中国葛洲坝集团1月上中旬,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旗下港航分公司、检测公司、二公司、机电公司、易普力公司、文旅公司、贸易公司、电力公司等8家下属公司,陆续召开了干部大会,并在会上宣布了一系列干部任职决定: 集团单位下属公司职务调整详情中国葛洲坝集团葛洲坝港航分公司1月4日,港航分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上,公司组织人事部宣布了干部任职决定:徐汉平任港航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因工作调整,张晓华不再担任港航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职务。葛洲坝葛科检测公司1月4日,葛洲坝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熊勇出席葛科检测公司干部任职宣布会。会上,组织人事部宣布:黄开宇任职葛科检测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唐小坤任职葛科检测公司总工程师。葛洲坝二公司1月17日,公司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中国能建党委调整葛洲坝二公司主要领导的决定。经中国能建党委研究决定:周献忠任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委派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葛洲坝机电公司1月17日,中国能建葛洲坝机电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上,中国能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彦宏宣布了人事任免事项,经中国能建党委研究:决定委派马经红为葛洲坝机电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令强华不再担任葛洲坝机电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葛洲坝易普力公司1月17日,葛洲坝易普力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上,中国能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彦宏宣读了干部任免文件:付军同志任葛洲坝易普力公司党委书记,推荐为葛洲坝易普力公司董事长。葛洲坝文旅公司1月17日,中国能建葛洲坝文旅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上,中国能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璇同志宣读了中国能建干部任免文件:免去许鲁海同志文旅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文旅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另有任用,按有关规定办理。冯波宣读了集团公司干部任免文件:兰小力同志任文旅公司党委委员,推荐为副总经理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调整后文旅公司领导班子为:周香菊、李虹、兰小力、张超、黄强、张东波,周香菊临时牵头文旅公司工作。葛洲坝贸易公司1月17日,中国能建葛洲坝贸易公司召开干部大会,经中国能建党委、葛洲坝集团股份公司党委研究决定:蔡国忠任贸易公司党委副书记,推荐为贸易公司总经理;李传杰任贸易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众任贸易公司党委委员,推荐为贸易公司副总经理。葛洲坝电力公司1月17日,葛洲坝电力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上,中国能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武璇宣布干部任职文件。经中国能建研究决定:姚明辉担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中国能建中电工程1月15日上午,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安徽院召开干部大会;1月28日,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华东院、中南院、广东院、云南院分别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对领导班子调整的决定。经中国能建党委研究决定: 集团单位下属公司职务调整详情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安徽院郭纪中任安徽院党委书记、董事长;免去姚小平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另有任用;免去郭解云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职务;免去黄卫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务。华东院叶勇健、周丹羽任华东院党委委员;朱志明、刘哲峰任华东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赵虎、杨炳良、王珏、刘鹤忠不再担任华东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中南院戴慧、王志军、郭念、殷幼军任中南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院彭雪平任广东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郁静红任广东院党委委员;黄志远、王燕、周伟任广东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范永春任广东院副总经理;黄大维不再担任广东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云南院陈瑾任云南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吉春不再担任云南院副总经理职务。中国化学中化学城投公司2月16日,中化学城投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上,赵庆贺宣布了集团公司党委文件。设立中化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杨庆文同志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电建水电八局 2月7日,水电八局召开干部大会,党委宣布任职文件,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朱枫、吴三线任水电八局副总经理;于永军任水电八局总工程师;刘技专任水电八局工会主席(候选人)。 除过集团公司发生了领导班子调整,旗下8家子单位——水电公司、基础设施公司、机电公司投资公司、国际公司、绿色建材公司、轨道交通公司、新能源公司,也在2月上中旬陆续召开了公司干部大会,会议上主要宣读了一系列企业领导班子调整的任命通知。具体如下: 集团单位下属公司职务调整详情水电八局水电公司2月9日,水电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议宣布;李刚同志任水电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推荐唐悦航同志为水电公司总会计师人选;翟睿同志任工程局审计部主任。基础设施公司2月10日,基设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了基设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有关任职文件:隋勇同志任基设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戴克任同志任基设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总经理;李亚民同志兼任基设公司总工程师;张春菊同志任基设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强嵘同志调任水电八局党委工作部/巡察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主任;黄巍同志兼任水电八局科技部/技术中心负责人;沈伟同志调任赣江下游尾闾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部总经济师。机电公司2月11日,机电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议宣布:方国民同志任机电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负责人。投资公司2月11日,投资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议宣布:曹振宇同志任工程局采购中心负责人;龚玉凤同志任工程局投资与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张卫东同志任投资公司总会计师。国际公司2月11日,国际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了工程局党委任命决定:周小林为国际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总经理、海外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绿色建材公司2月14日,绿色建材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了公司领导班子的任职文件:李辉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肖雨龙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总经理;全红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梅珍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副总经理;陈名英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副总经理;周海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副总经理;刘小宏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魏清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副总经理;王绍明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刘松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朱江同志任绿色建材公司总会计师。轨道交通公司2月15日,轨道交通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议宣布:曹瑞东新任轨道交通公司副总经理。新能源公司2月15日,新能源公司召开干部大会。会议宣读了新能源公司领导班子任职文件:孟刚同志任新能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桃凡同志任新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总经理,刘宗胜同志任新能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姜命强同志任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贺毅同志任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蒋和平同志任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李署泽同志任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任建华同志任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廉可同志任新能源公司总会计师。发布时间:2022/02/25 14:51:30 分类:政策快讯232929 -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成为各地工作部署关键词!
目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成为各界共识。今年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2022年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提出要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在各地政府工作中,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发展成为突出亮点。在各地工作部署中,“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成为高频词,画出了绿色建筑融入百姓生活的“时间线”。作为建筑强省,浙江省推动绿色建筑快速发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97%。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并提高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公益性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和浙江省一样,江苏、湖北、安徽等省份也提出要加快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并对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作了强制性要求。江苏省提出,到2025年,新建建筑要全面按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造,在2020年提高节能30%的基础上再提升30%,建成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创建一批节能低碳、智慧宜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并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纳入绿色建筑。湖北省除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强制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还鼓励房地产项目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计划到2025年,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15%,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100%。安徽省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要求2022年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70%以上。我国建筑业碳排放量占全国总碳排放量的一半以上,是名副其实的碳排放“大户”。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转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地积极探索“减碳”之路,推进建筑节能促进绿色发展。上海、海南等地着力推进既有建筑的绿色化改造,提升建筑能效。上海市探索建立住宅建筑运行能耗限额管理机制,引导既有住宅效能提升,促进既有住宅绿色化改造;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分户验收管理。海南省将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城镇老旧社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加固等同步实施,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发展,将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方面迈出坚实一步。与此同时,加速绿色材料应用,成为各地推动建筑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江西、广东、广西等地积极开展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建立绿色建材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跟踪采信机制,要求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府投资工程中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广东佛山还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工程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30项改革举措,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升级改造监管平台,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加强对交易项目的全流程监管,为绿色建材试点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解决我国农房建设普遍存在的建筑质量差、能耗大能效低等问题,多地把“鼓励建设绿色农房”作为发展重点。四川、陕西等地积极鼓励建设绿色农房。四川省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倡导有条件的地方采用轻钢装配式、装配式混凝土和现代夯土技术建设绿色农村住房;陕西省大力推广绿色农房建筑适用技术,引导鼓励农村自建住宅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被动式太阳房、可再生能源采暖等适宜节能技术建设试点,改善人居环境。此外,多省持续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措施,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福建省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高效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云南省发展太阳能光伏在城乡建筑中分布式、一体化应用,探索推进温和地区近零能耗建筑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和工程应用,推广低碳建筑技术,促进低碳建筑发展。黑龙江省把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作为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促进建筑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各地描绘的发展图景,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始终。作为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国建筑业正在不断创造“绿色奇迹”,成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强大动力。发布时间:2022/02/25 14:49:53 分类:政策快讯20450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内容如下:1645568575.pdf发布时间:2022/02/15 15:14:07 分类:政策快讯1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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